根据《云南省“十四五”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州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实际,由州工信科技局牵头编制了《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十四五”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思路和目标,发展重点和方向,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提供了依据。现就《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基本方略、法律保障、政策支持、深化改革等各个方面作出了一系列事关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当前,我州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仍然存在发展规模不大、主体不多、质量不高,发展环境亟待优化等问题,围绕全州民营经济增加值提高、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培育、中小微企业主体数量增加等目标,需进一步明确措施及部门职责。
二、编制依据
(一)编制依据。主要依据《云南省“十四五”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德宏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德宏州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主要目标
(一)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有所提升。到 2025年,力争全州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从2020年的54.2%提高到2025年的56%,提高1.8个百分点。
(二)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数大幅度增加(按照所有制划分,非公有制类企业、集体所有企业或市场主体)。到2025年,全州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数大幅增加,预计市场主体数达到211672户,其中:民营企业约36472户(2025年全州企业数39332户),个体工商户173600 户(2020 年个体工商户为104308 户),各类经营性合作组织(专业技术协会 、合作社等)约1600户。
(三)中小企业数实现倍增(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划分)
全州在册中小企业数由2020年的18116 户增加到2025年的36775户,净增加 18659 户。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编制围绕民营经济、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及中小微企业数量增加三方面内容,设定3类10项目标,落实7项29条措施并明确各级各部门在方案中的职责,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五、主要特点
(一)紧扣上位规划。《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循“下位服从上位、下级实施方案服务上级规划、等位方案相互协调”的原则,确保与各项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有效衔接协调一致。
(二)把握工作重点。《实施方案》的对象是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对象群体庞大,涉及问题庞杂,重点是安排部署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优质服务民营经济主体暨中小企业获得更多发展资源。
(三)明确责任分工。《实施方案》中的重点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避免《实施方案》内容脱离实际。
州工信科技局
2023年2月27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工信科技局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