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由州营商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本情况
为加强对全州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领导,州人民政府于2019年6月成立德宏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由州长任组长,常务副州长为常务副组长,各位副州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设营商办于州政府办公室,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3名干部组成工作专班,专职从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县市参照州级模式,成立了领导小组和营商办。州和县市两级营商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云政规〔2020〕1号)以及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文件,结合德宏实际,制定出台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德宏州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德办发〔2019〕85号)、《德宏州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德办通〔2020〕55号)、《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德发〔2020〕24号)、《德宏州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若干措施》(德发〔2020〕31号)、《德宏州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德政办发〔2020〕20号)等系列政策措施,构建了系统完整的营商环境政策体系。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先后建立了《贯彻落实“红黑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州政府办便笺〔2019〕617号)、《德宏州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德政办发〔2020〕19号)、《贯彻落实疫情期间惠企利民系列政策措施联席会议机制》(州政府办便笺〔2020〕36号)以及营商环境存在问题交办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倒逼县市和部门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我州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特别是企业开办、办理建筑许可、不动产登记、获得水电气、纳税等涉企高频事项,流程不断优化,环节、时间和成本大幅减少,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认真落实“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等“四减”工作措施。2021年,德宏州市场主体数量增长率为6.11%;开办企业耗时压减至0.45个工作日;简易注销公告耗时压缩至20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耗时压减至55.5个工作日;用电、用水、用气报装及改造耗时分别压减至3.13、1.52、4.99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耗时压减至2.22个工作日;公共资源在线开标率达96.03%。2019年度、2020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估我州分别排全省第7名、第8名。
二、对完善项目审批服务模式建议的回复
在深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方面:一是运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 ,极大地压缩了项目审批时限,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耗时压减至55.5个工作日;二是精简工程建设审批、下放事项,制定了《德宏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21版)》,印发了《2021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三是推进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但有部分项目分期、分标段建设,故不能实行联合验收。
在今后的工作中,德宏州将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健全联审机制,严格实行全流程线上审批、并联审批,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持续完善区域评估实施清单,抓紧推进“多测合一”和区域评估,加快实现建设项目各阶段“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强化评估成果运用,简化审批,提升效率。
三、对强化政府职能部门服务理念建议的回复
强化政府职能部门服务理念方面,成立重大项目代办办公室,负责对州级重大建设项目开展帮办代办工作。建立快速回应机制,从招商开始之初、中间过程、最后落地等环节招商产业链条环环相扣,全程提供“保姆式服务”。企业落地后,启动“全程跟踪服务机制”,包括全勤工作组、征地拆迁组、用工保障组、政策兑现组,各小组有效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为企业及时解决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德宏州将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部门服务理念,延伸政务服务效能,完善帮办代办服务体系,更好服务企业。
四、对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建议的回复
运用好各项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一是做好两项直达工具的接续转换,加强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将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并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两项支持政策的政策宣传解读,强化正向激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投放,鼓励发放信用贷款。截至2022年3月末,德宏州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39.85亿元,占全州各项贷款余额的39.58%。二是用好再贷款,为市场主体提供低成本资金,持续做好金融支持实体“六稳、六保”工作。截至3月末,为地方金融机构提供0利率资金支持3.15亿元。三是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助推德宏州“三个示范区”建设步伐,人民银行和2家法人银行签署了支农再贷款协议,涉及金额3亿元,银行和企业签署贷款框架协议17份、涉及贷款金额13.06亿元,总金额达到16.06亿。四是利用融资担保服务配套政策,支持德宏州州内融资担保公司引入合格的第三方多渠道提升资本实力,提高融资担保能力。对州内融资担保公司符合条件的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优先给予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截至8月份,共办理11笔(涉农4笔、涉企7笔)业务 ,涉及金额1650万元。
在今后的工作中,德宏州将继续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和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工作,为企业创造更好的金融环境。
五、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作用的建议回复
2019年印发了《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德宏州级领导挂钩联系民营企业的通知》(德办通〔2019〕26号),进一步明确32名厅级领导分别挂钩我州64家企业。2022年印发了《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州级领导挂钩联系民营企业的通知》(德办通〔2022〕18号)文件,明确30名州级领导分别联系挂钩60户企业,挂钩领导每年到联系企业调研不少于2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培育企业提升内生发展动力,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在今后的工作中,州委州政府将持续推行厅级、处级领导挂钩企业制度,持续落实每年到联系企业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六、对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建议的回复
2018年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特别是于2019年制定并组织实施了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制度和州市营商环境年度评估制度,有力推动了各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州市营商环境年度评估工作由省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2021年4月,国家进一步清理规范营商环境评估评价工作,我省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制度停止执行,且省以下一律不得开展营商环境评估评价工作。目前,仅保留了全省州市营商环境年度评估工作,由省发改委每年组织一次全省的营商环境评价。
在今后的工作中,州营商办将运用好省对州市营商环境年度评估结果,认真整改存在问题,主动加强与市场主体沟通,以及窗口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等方面开展线下调查测评,以评促改,不断优化服务,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七、对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政治引领建议的回复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加强民营企业政治引领,民营企业按照单独组建、挂靠组建等方式不断创新组织设置,提升党组织覆盖率,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直报点制度,选派党建指导员、建立群团组织的方式,不断提高党的工作覆盖率。通过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专题研讨班等方式对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党员集中培训,通过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自我学习,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下一步,德宏州将通过政治推荐引导民营企业代表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坚持重点培养、严格把关的原则,推荐民营企业中的优秀典型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022年8月25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