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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放镇“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量:16192   作者:  日期:2018/12/21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健全森林资源管护制度体系,大力推行“用法护林、用心爱林、用力守林、用情爱民”的工作机制,整体推进林区社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和持续发展,加快“平安遮放”、“森林遮放”、“美丽遮放”建设。结合遮放镇实际,特制定《遮放镇“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先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作出以下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根据云南省“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目标任务、《德宏州“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芒市“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建设和“平安林区”建设制度。“十三五”期间,通过创建活动,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创建内容

(一)加大依法治林力度。一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按照省、州、市创建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出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巡山制度》、《林木采伐跟踪监督检查制度》、《重大治安事件和突发事件预案》、《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制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制度,健全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年度计划总结、评定考核、协调会商等工作制度,确保平安林区建设顺利推进。二是规范和强化林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全面实行以森林公安为主体的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模式,认真研究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适时开展林区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创新林政管理手段。加大高科技手段在管理检查中的应用,提高检查针对性、时效性、准确度,强化林地管理监督,坚决遏制乱砍滥伐现象,抓好木材加工、流通环节管理,坚决查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四是严厉打击林区毒、爆行为。扎实抓好以禁毒宣传、禁种铲毒和打击以林区为通道走私、贩运毒品犯罪行为为重点的林区禁毒工作,坚决遏制林区毒情高发和蔓延。认真开展林区缉枪治爆工作,切实清除林区安全隐患。

(二)加强基层林区管护队伍建设。保护森林资源和林区安全,重点是在基层林区。一是建立村民小组森林资源管护护村队伍。依托原有的村民小组护村队,各乡镇每年在辖区各村委会中选取12个村民小组成立“森林资源管护护村队”,进一步制定护村队管理责任制度,签订森林资源保护责任书,建立完善绩效奖惩制度,确保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全镇所有村民小组均成立森林资源管护护村队。二是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引导群众把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村规民约,落实管理责任,增强林区群众自觉保护森林生态资源的意识。三是加大林区护林员和护村队员培训。强化护林员统一集中培训,切实增强履职能力。镇上每年组织护林员培训不少于2期。

(三)加强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不断夯实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林业站、森林公安派出所职能作用,开展以“三情”(山情、林情、社情)、“四网”(群防群治、边界联防、案件协查、情报信息)、“两管理”(林区重点人口、重点行业)为重点的基层基础业务建设。积极引导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防范制止非法征占用林地、违规野外用火、盗伐滥伐、乱捕猎杀野生动物、破坏林地湿地等行为发生。深入推进林区警务战略,不断推动林区治安管理向源头化解和事前防范转移,全面提升林区治安防范水平。

(四)强化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加强林区野外火源管理。严格执行“五项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积极消除林区火灾隐患,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认真组织开展扑火安全培训,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用火许可证制度,林区生产用火办证率达100%,违规用火查处和责任追究达100%;严格执行进山流动人员登记制度;落实特殊人员监护监管制度;执行林区火险隐患整改通知制度。二是严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野外用火行为。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集中警力查办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确保破案率达80%以上,受害率、火灾控制率等各项考核指标必须在目标考核范围内,努力实现无重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的“双无”工作目标。

(五)提高有害生物防控能力。以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为重点,加大检疫执法和检疫监管力度。以实施防范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林业有害生物专项治理为突破口,大力推进生物防治和无公害防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依法治理进程,有效控制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扩散蔓延。

(六)加强林权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深入排查,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纠纷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遇到重大疑难问题迅速上报,在市调处办的指导参与下,落实责任,加大力度,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七)加大基层林区宣传力度。一是强化社会宣传力度。要以“4.22世界地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确定的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手机、广播、网络等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宣传平安林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民众自觉保护森林生态资源的意识。二是强化林业法制宣传力度。坚持重心下移,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和林业法制宣传、林产业后续培训,本着宣传服务的理念,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项林产业惠民政策宣传到基层林区、农户家中,使依法保护森林野生动物资源,珍惜爱护生态环境耕植于群众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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