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确保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中共芒市委办公室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芒办发〔2018〕112号)和《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18〕104号)要求、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对《芒海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从芒海镇实际出发,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和农村繁荣,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推进跨越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和保障。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宣传动员、制定方案、严格执行的方式,夯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二、目标任务
通过改革,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稳步推进,从2017年起,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全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重要内容解读
芒海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从2017年5月开始,至2021年10月基本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8年7月-2018年12月)
镇政府要对辖区内的三个村委会,村委会要对各辖区内的22个村民小组做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统一安排,主要做好组建机构和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培训等基础性工作。
1.组建机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要建立州级统筹协调、市级直接领导、镇级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指导服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村组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村组于2018年12月7日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报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方案。按照市级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村组根据镇级工作方案,结合本村实际,于2018年12月7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上报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动员部署。镇村组分别召开启动会,安排部署工作,全镇上下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开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按时按质完成改革工作打下基础。2018年12月7日之前100%完成召开工作启动会。
4.宣传培训。通过芒海镇微信公众平台、入户走访,召开群众大会、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及相关政策和举措,确保将政策宣传到村组、到农户,积极营造“引导改、自愿改、自主改、自治改”的良好改革氛围。组织对镇村组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操作规程、档案管理等业务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2月-2021年8月)
1.开展清产核资工作(2018年12月—2019年5月)
全市清产核资基准日统一确定为2017年12月31日。
芒海镇清产核资基准日统一确定为2017年12月31日。
(1)准备阶段(2019年1月底前)。根据《芒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本工作方案,结合村组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指导村组制定好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一个村组一个实施方案,村组改革实施方案要报镇审批后方能实施。同时,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
(2)实施阶段(2019年4月底前)。全面清理核实集体资产,审核确认清产核资数据,填写各类清产核资报表,完成基础信息录入农业部信息网络系统工作。
(3)总结阶段(2019年5月底前)。逐级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健全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编写工作总结和验收报告,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2.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2019年6月—2021年8月)
在全面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完成成员身份界定、股权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收益分配、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备案、发展集体经济、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以及权能拓展探索创新等工作。
(1)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集体成员资格认定工作,每个村组要明确集体成员资格界定时点。
(2)在2021年8月底前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
镇村组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作出具体安排。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9月)
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查缺补漏。各村组要在9月15日之前向镇政府上报改革工作完成情况报告,镇政府9月底前向市政府上报改革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同时,对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决议、成员资格调查登记表、实施方案、股东名册、影像等资料,集中保存、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组要相应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充实人员队伍,保障工作经费,整合各类资源,强化工作协同,制定操作性强的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思路目标、改革任务、保障措施、工作进度和考核办法。要建立完善督查考核通报机制。工作启动后,每月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进度情况,每季度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二)强化部门工作职责。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做好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配套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镇纪委要负责对各个工作环节的督促、检查,严肃查处和纠正弄虚作假、侵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权益等行为,防止利用改革之机虚报损失、低价变卖、转移财产、挥霍浪费而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国土、林业、水利、法制、妇联、市场监督管理等涉及农村产权管理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协同推进改革工作落实。各村组要参照镇方案相应成立各级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安排各部门业务骨干负责相关工作,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深入广泛宣传培训。镇宣传部门、村组要充分利用微信、广播、报纸、标语、宣传单等形式,把改革的意义、目的、内容、手段和要求宣传到位,讲清政策,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各村组要切实加强对改革政策的研究学习,广泛开展培训,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执行不走样;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和发挥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搞好改革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四)妥善调处矛盾纠纷。通过协商、调解等途径,稳妥化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在坚持法律政策的前提下,更多应用民主协商和调解手段,依法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民特别是妇女权益,做到矛盾不出村,纠纷不出镇,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五)认真做好档案管理。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组要把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形成的文件、决议、实施方案、制度办法、合同协议、股权登记、资产台账、影像资料等,及时、全面、系统、准确、完整地整理归档,形成系统的改革成果资料,作为记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个进程和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需要报备的有关文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
(六)加强监督检查指导。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挂村组领导责任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七)认真做好总结评估。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组要及时总结提炼改革中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对于具备推广条件成熟的经验,要尽快制定推广措施,对改革中反映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科学研判,尽快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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