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州级文明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四德”建设,按照《德宏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德宏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2017年工作安排〉的通知》(德文明委〔2017〕1号)要求,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特制定2017年度州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眼于“四个全面”勇于担当和文明创建为使命,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建设为中心,通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以提升干部职工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为重点,为建设沿边特区、开放前沿,美丽德宏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以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为核心,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四德”建设为重点,结合日常工作,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 “积小善为大善”、“积小德为大德”,自觉成为道德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在州政府办营造“崇德尚善”的浓厚氛围,争取2019年成功创建州级文明单位称号。
三、组织领导
组 长: 李 兵 州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 蔺以卫 州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
李发良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晓辉 州政府副秘书长
张芝能 州政府副秘书长
何胜富 州政府副秘书长
谢金翔 州政府副秘书长
张雪斌 州政府副秘书长
尚正宠 州政府副秘书长
邵强进 州政府副秘书长
江 怀 州政府副秘书长
谭 琪 州政府办副主任
吕泽霆 州政府法制办主任
尹丽莉 州政府督查室主任
邵维勇 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李宗明 州政府参事室主任
沈 澎 州政府办正处级干部
成员: 尹志邦 州政府办综合科科长
尹 青 州政府办一科科长
段正平 州政府办二科科长
孙家谱 州政府办三科主任科员
杨永为 州政府办四科科长
舒 平 州政府办五科科长
黄华康 州政府办六科副主任科员
向 清 州政府办八科科长
肖之斌 州政府办九科科长
蚌 辉 州政府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刘会娟 州政府办人事科科长
克晓军 州政府办应急办主任
秦永慧 州政府办老干科科长
向 二 州政府办财务科科长
林枝美 州政府打私办专职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沈澎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州级文明单位申报创建过程中各项工作的综合统筹、协调安排、督促检查,文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配合州文明办年度复评组、创建考评组的复评考评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将创建州级文明单位工作纳入州政府办公室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在年中、年末工作总结及计划安排中占一定篇幅,每年召开一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主要领导作动员和安排部署。党委(党组、支部)每年专题研究创建州级文明单位工作不少于2次,有会议记录。牵头领导:李兵,牵头组织人:蚌辉、刘会娟(资料收集人:蚌辉、刘会娟)。
(二)有组织和经费保障:有文明单位创建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牌子、有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文明单位创建组织协调统筹工作,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单位内部深入开展文明科室、文明楼院、文明家庭等创评活动,有专题的文明创建活动宣传栏。创建州级文明单位工作经费逐年增加,创建活动经费有保障(有经费投入的有关文件、凭据和使用记录)。牵头领导:沈澎,牵头组织人:蚌辉、向 二(资料收集人:蚌辉、向 二)。
(三)学雷锋活动: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有年度学雷锋活动总体方案。有体现雷锋精神的岗位规范或行为守则,将岗位学雷锋活动情况纳入单位和个人绩效考核或年度考核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评选命名表彰活动,有活动方案、命名表彰人员名单、示范点和岗位标兵标识标牌及有关文件,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评比活动。结合工会活动,每年开展一至两次学雷锋活动,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牵头领导:谭琪,牵头组织人:濮玉珏、黄浩曦(资料收集人:黄浩曦)。
(四)志愿服务活动:州政府办有42位干部职工在网上注册了“德宏志愿者”承诺积极参加州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每季度围绕“关爱他人、关爱自然、关爱社会”,组织本单位志愿者开展一次集中性的志愿服务活动;有上岗前的志愿服务培训,有表扬奖励措施,有相应的资金保障。牵头领导:谭琪,牵头组织人:濮玉珏、黄浩曦。(资料收集人:濮玉珏)。
(五)道德讲堂建设:按照州文明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道德讲堂活动的通知》(德文明办[2016]20号)精神,建有单位道德讲堂,道德讲堂统一标识并有相关氛围布置,每年活动不少于4次。牵头领导:沈澎,牵头组织人:蚌辉。(资料收集人:蚌辉)。
(六)文明有礼培育:有文明有礼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有干部职工文明守则或行为规范。职工团结谦让、和谐相处,言行举止文明大方、精神风貌较好、干事创业氛围浓厚,单位整体文明形象好。对干部职工开展文明礼仪知识学习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积极践行文明旅游、文明交通行动,杜绝不文明行为,树立“文明德宏”良好形象,有宣传教育和有关活动方案、简报、图片等资料。牵头领导:沈澎,牵头组织人:刘会娟(资料收集人:陈静)。
(七)勤俭节约活动:有开展勤俭节约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对节水、节电、节约原材料等有具体规定,节能减排、低碳生活、文明办公行动有关活动记录(简报、图片等),在单位食堂、办公场所、住宅区等要有相关宣传内容。牵头领导:邵维勇,牵头组织人:谢志坚(资料收集人:谢志坚)。
(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建立单位微信公众平台,利用新媒体和单位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介刊登刊播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积极开展网络、手机文明传播行动,制定《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干部职工文明上网管理规定的通知》。在醒目位置有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争创文明单位宣传广告牌。设有善行义举榜,认真组织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评榜上榜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评榜上榜活动,评选表彰身边好人,并积极向各级宣传部门推报德宏好人。经常性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道德模范和德宏好人事迹活动,认真落实《德宏好人关爱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牵头领导:沈澎,牵头组织人:向清(资料收集人:向清)。
(九)法治和诚信宣传教育: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学习与考试,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强。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诚信德宏”建设。有开展法治和诚信宣传教育活动的平台和载体。牵头领导:吕泽霆,牵头组织人:黄浩曦(资料收集人:黄浩曦)。
(十)学习型单位建设: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制定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推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常态化,有中心组学习有关资料包括主持词、学习记录、学习交流材料汇编、图片、简报等。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等作为学习教育重要内容,有党委(党组、支部)学习制度、年度学习计划,有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资料,包括学习记录、干部职工个人学习交流材料等。建有图书室(阅览室),积极征订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技能、传统文化、道德经典、党报党刊等书刊杂志,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学习活动,有每年征订有关书刊杂志清单、凭据和读书学习活动有关资料。牵头领导:李兵,牵头组织人:蚌辉、尹志邦(资料收集人:蚌辉、尹志邦)。
(十一)“我们的节日”活动:有春节、清明、端午、中秋,以及目瑙纵歌节、泼水节等传统节日和民族节日“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组织开展娱乐竞技、祭奠先烈等传统节日民俗活动,有图片、简报等有关资料。牵头领导:蔺以卫,牵头组织人:段正平(资料收集人:段正平)。
(十二)文化体育活动:有能够满足干部职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需求的室内室外场所。利用工会、共青团、妇女小组等群团组织,经常性的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有活动实施方案、图片、简报等。组织干部职工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和无偿献血活动,维护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关心干部职工家庭生活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具体安排和有关资料。牵头领导:蔺以卫,牵头组织人:刘晓(资料收集人:刘晓)。
(十三)优美环境建设:为干部职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结合国家级卫生巩固活动、环保共建文明社区、节能减排等工作,制定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和总体规划建设布局图。充分利用室内室外、楼上楼下等空间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绿化、美化环境,工作场所内外地面干净、墙壁整洁、窗明几净、灯光明亮,公共场所有明显禁烟标志,禁烟区内无吸烟者,厕所整洁、无异味,停车有位有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环污处理和安全生产、消防等设施完善,单位食堂餐厅注意食品安全。严格按照环保、安监、食药监等有关职能部门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牵头领导:邵维勇,牵头组织人:谢志坚(资料收集人:谢志坚)。
(十四)政务环境廉洁高效: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落实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建有公开专栏。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制度和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等有关资料。实行政务服务公开承诺,服务流程规范高效,无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发生。牵头领导:李兵,牵头组织人:尹志邦、尹 青、段正平、孙家谱、杨永为、舒 平、黄华康、向 清、肖之斌、蚌 辉、刘会娟、克晓军、林枝美、秦永慧、向二。(资料收集人:各科室负责人)。
(十五)综治维稳好: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管理,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治安秩序良好。牵头领导:邵维勇,牵头组织人:谢志坚(资料收集人:谢志坚)。
(十六)参与帮扶共建:积极帮助挂钩村寨开展文明村寨创建,集中一定数量的人力、财力、物力保障文明村寨创建,确保单位挂钩乡镇至少要有一个村寨成功创建成为州级文明村寨,有文明村寨共建计划及相关资料。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积极参与所在县市、乡镇、社区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社区、文明乡镇创建活动,有参与创建活动的具体任务及简报、图片等相关资料。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发起的社会公益事业活动,积极开展扶危济困、助人为乐、抢险救灾等行动,有参与活动的简报、图片、捐款捐物清单凭据等有关资料。牵头领导:李宗明,牵头组织人:克晓军、杨钦至。(资料收集人:克晓军、杨钦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创建州级文明单位组织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创建工作。
(二)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把创建州级文明单位工作纳入对各局、办、科、室的目标考核,研究制定有关规定,把干部职工参与创建工作的情况作为评选道德模范的重要条件,作为授予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宣传推广。发现总结成功做法和涌现的先进典型,及时予以总结推广,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大力宣传道德先进人物的优秀事迹,营造“讲道德,做好人”的浓厚氛围。
(四)做好材料收集。各局、办、室、科的牵头组织人、资料收集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并搞好日常工作材料、图片的收集和整理,每项活动开展时要有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活动结束后要有总结、简报、照片资料,对新农村挂钩点资金扶持金额和项目、捐款金额做好统计工作。12月初资料收集人把收集到的资料交给州政府办文明办,由州政府办文明办汇总整理。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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