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德政办发〔2015〕18号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
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目标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研究,现将德宏州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德宏州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目标考核办法
2.德宏州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目标考核量化表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7日
附件1
德宏州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
任务目标考核办法
2015年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加快桥头堡黄金口岸和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完成州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的目标,特制定此办法。
一、2014年全州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2014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上下共同努力,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千方百计保持投资平稳较快增长,全州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57.01亿元,同比增长20.8%,对实现全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各县市和重点行业主管部门2014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如下:
(一)各县市2014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1.芒市2014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6.54亿元,同比下降 7.6%,其中:产业投资占14.57%,社会民间投资占28%;
2.梁河县2014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4亿元,同比增长20.7%,其中:产业投资占27.5%,社会民间投资占50.31%;
3.盈江县2014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7.03亿元,同比增长25.2%,其中:产业投资占42.08%,社会民间投资占60.25%;
4.陇川县2014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63亿元,同比增长25.5%,其中:产业投资占43.72%,社会民间投资占46.42%;
5.瑞丽市2014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4亿元,同比增长52.2%,其中:产业投资占20.61%,社会民间投资占70.5%。
(二)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1.州工信委2014年完成工业(不含电力)固定资产投资32.9亿元,完成目标任务32亿元的102.8%;
2.州住房城乡建设局2014年完成房地产、保障性住房、市政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87.11亿元,完成目标任务92.36亿元的94.3%;
3.州交通局2014年完成综合交通固定资产投资45.38亿元,完成目标任务39亿元的116.4%;
4.州水利局2014年完成水利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4.4亿元,完成目标任务3.5亿元的125.7%;
5.州教育局2014年完成教育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8.67亿元,完成目标任务8亿元的108.4%。
二、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目标
(一)确定任务目标的原则
为保持固定资产投资的平稳较快增长,按以下原则确定任务目标:一是确保2015年政府工作目标的实现;二是根据2014年各县市基数、增长难易程度适当划分考核和奖励档次;三是当年投资规模与前期项目储备、产业投资比重和社会民间投资比重相结合。
(二)目标方案
州委、州政府确定全州201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中固定资产投资较2014年增长15%。为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全州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目标按增长10%、15%两个分解方案进行考核。
1.按增长10%的分解方案各县市和重点行业部门任务目标如下:
(1)芒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4.2亿元,同比增长10%;提高产业投资、社会民间投资比重;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完成省级审批后备重大项目储备较多;
(2)梁河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7亿元,同比增长5%;提高产业投资、社会民间投资比重;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完成省级审批后备重大项目储备较多;
(3)盈江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2.7亿元,同比增长10%;提高产业投资、社会民间投资比重;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完成省级审批后备重大项目储备较多;
(4)陇川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3亿元,同比增长10%;提高产业投资、社会民间投资比重;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完成省级审批后备重大项目储备较多;
(5)瑞丽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5.5亿元,同比增长15%;提高产业投资、社会民间投资比重;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完成省级审批后备重大项目储备较多;
(6)州住建局:完成全州城镇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95.9亿元以上。其中:积极推进全州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75亿元以上,全州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投资4.5亿元,全州市政基础设施完成16.4亿元以上;
(7)州工信委:完成全州工业投资(不含电力)34亿元以上。重点抓好: 瑞丽银翔摩托产业基地、北汽集团云南产业基地(瑞丽)、盈江县允罕日产4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陇川县年产6000吨新型高活性干酵母产业化建设项目、德宏后谷有限公司2万吨速溶咖啡纯粉生产线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
(8)州交通运输局:完成全州综合交通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以上。重点抓好:龙瑞高速公路、瑞丽至陇川高速公路、瑞丽国家公路运输枢纽瑞丽客运站等重大项目;
(9)州教育局:完成全州教育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5.3亿元以上。重点抓好: 德宏师专新校区二期工程、德宏州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盈江县第一高级中学莲花山校区、芒市第一中学建设项目等项目建设;
(10)州水利局:完成全州水利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重点抓好: 陇川麻栗坝水库、梁河县箐头河水库、盈江县长地方水库、陇川县户岛水库、瑞丽勐典水库、龙江水利枢纽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等重点项目。
2.按增长15%的分解方案各县市和重点行业部门任务目标如下:
(1)芒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4.2亿元,同比增长10%;提高产业投资、社会民间投资比重;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完成省级审批后备重大项目储备较多;
(2)梁河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7亿元,同比增长5%;提高产业投资、社会民间投资比重;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完成省级审批后备重大项目储备较多;
(3)盈江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5.6亿元,同比增长15%;提高产业投资、社会民间投资比重;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完成省级审批后备重大项目储备较多;
(4)陇川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1亿元,同比增长15%;提高产业投资、社会民间投资比重;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完成省级审批后备重大项目储备较多;
(5)瑞丽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0.5亿元,同比增长20%;提高产业投资、社会民间投资比重;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完成省级审批后备重大项目储备较多;
(6)州住建局:完成全州城镇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2亿元以上,其中:积极推进全州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79.3亿元以上,全州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投资4.5亿元,全州市政基础设施完成16.4亿元以上;
(7)州工信委:完成全州工业投资(不含电力)36亿元以上。重点抓好: 瑞丽银翔摩托产业基地、北汽集团云南产业基地(瑞丽)、盈江县允罕日产4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陇川县年产6000吨新型高活性干酵母产业化建设项目、德宏后谷有限公司2万吨速溶咖啡纯粉生产线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
(8)州交通运输局:完成全州综合交通固定资产投资21亿元以上。重点抓好:龙瑞高速公路、瑞丽至陇川高速公路、瑞丽国家公路运输枢纽瑞丽客运站等重大项目;
(9)州教育局:完成全州教育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5.6亿元以上。重点抓好: 德宏师专新校区二期工程、德宏州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盈江县第一高级中学莲花山校区、芒市第一中学建设项目等项目建设;
(10)州水利局:完成全州水利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3.2亿元以上。重点抓好: 陇川麻栗坝水库、梁河县箐头河水库、盈江县长地方水库、陇川县户岛水库、瑞丽勐典水库、龙江水利枢纽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等重点项目。
(三)前期项目储备和产业、社会民间投资比重考核
各县市政府当年完成省级以上(含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可研或初设)或核准的后备重大项目(单个项目投资额1亿元以上),每完成一个奖励1万元;各县市政府完成产业投资和社会民间投资比重以2014年为基数,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分别奖励1万元。
三、考核奖励办法
(一)对完成投资任务的县市进行奖励
按照投资任务目标完成的原则,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指标的县市给予奖励。其中: 芒市完成10%的增速目标奖励40万元;梁河县完成5%增速目标奖励10万元;盈江县完成10%的增速目标奖励30万元,完成15%的增速目标奖励35万元;陇川县完成10%增速目标奖励20万元,完成15%增速目标奖励22万元;瑞丽市完成15%增速目标奖励50万元,完成20%增速目标奖励55万元。各县市超额完成增速指标的,每超额完成一个百分点,奖励1万元;盈江县、陇川县、瑞丽市两个增速目标均完成的,按高增速目标考核奖励办法执行。基本奖合计150万元或162万元。
(二)对完成责任目标的管理部门给予奖励
2015年完成全州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的,对为协调配合推动投资工作作出贡献的州委办、州政府办、州监察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统计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招商合作局、州林业局分别奖励8万元;2015年完成全州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的,予以上部门分别奖励10万元。两项增速目标均完成的,按高增速目标考核奖励办法执行。基本奖合计80万元或100万元。
(三)对完成投资责任目标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州住建局、州工信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教育局、州水利局分别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5.9亿元、34亿元、20亿元、5.3亿元、3亿元的,分别给予奖励14万元、12万元、10万元、8万元、6万元;分别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2亿元、36亿元、21亿元、5.6亿元、3.2亿元的,分别给予奖励16万元、14万元、12万元、10万元、8万元。重点行业主管部门两个目标均完成的,执行第二个目标考核奖励办法。基本奖合计50万元或60万元。
(四)对完成投资责任目标的州政府督查小组给予奖励
芒市完成10%增速目标任务的,给予第一督查小组(督查芒市和州直单位)奖励10万元。梁河县完成5%、盈江县完成10%增速目标的,给予第二督查小组(督查梁河县和盈江县)奖励8万元;梁河县完成5%、盈江县完成15%增速目标的,给予奖励10万元。陇川县完成10%、瑞丽市完成15%增速目标任务的,给予第三督查小组(督查陇川县和瑞丽市)奖励8万元;陇川县完成15%、瑞丽市完成20%增速目标任务的,给予奖励10万元。盈江县、陇川县、瑞丽市两个增速目标任务均完成的,按高增速目标考核奖励办法执行。基本奖合计26万元或30万元。
(五)奖励资金由州财政安排
预计2015年各县市、重点行业和相关部门完成责任目标基数共需奖励资金306万元或352万元,各县市超额完成目标增速奖、项目前期储备奖、产业投资和社会民间投资比重增长奖以年终统计数据为准再进行核算,奖励资金由州财政按实际核算金额专项安排解决。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