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云南省德宏州行政区域内。
二、审批条件
(一)新办(首次)、增项、到期复查的准予批准条件: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审批;
(二)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四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范围和条件负责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管理和指导工作。具体规定如下:(四)普通高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成人高中学校,冠名“××州、市”的其他教育机构,由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
单位法人在州级及以上媒体(如《德宏团结报》),刊登《办学许可证》遗失公告后,由单位法人申请补证。
(四)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
单位法人提出注销申请。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德宏州芒市仙池路36号
办事窗口: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材料
举办实施普通高级中学民办学校申请材料目录(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教民办【2012】6号)文件要求)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45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无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由州教育体育局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同时报省教育厅备案。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德宏州芒市仙池路36号,州教育体育局三楼基础教育科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1. 窗口咨询:德宏州教育体育局三楼基础教育科,电话:0692-2122491,地址:德宏州芒市仙池路36号;
2.窗口投诉:德宏州教育体育局,电话号码:0692-2121792,地址:芒市仙池路36号;
3.纪检监察投诉:州纪委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号码:0692-2119326,地址:德宏州芒市仙池路36号;
4.信函投诉:州纪委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通讯地址:德宏州芒市仙池路36号,邮政编码:678400;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直接领取:州教育体育局三楼基础教育科
网站下载:在德宏州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dh.gov.cn/jyj/Web/index.aspx)下载,或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ynzwfw.yn.gov.cn/index.html?siteId=14996)下载材料。
文章来源:州教育局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