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德宏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吕泽霆 州司法局局长
副 主 任:王 猛 州司法局副局长
执行委员:张金鑫 州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
洪 江 州司法局法律顾问管理科科长
委 员:李留英 州公安局反恐支队政委兼法制支队长
赵云鹏 州财政局国资科负责人
张 欣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科长
方 咏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科负责人
杨恩佳 州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支队工程师
王娜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科二级主任科员
赖静文 州卫生健康委法规监督管科(行政审批科)二级主任科员
瞿宁惠 州市场监管局法规科科长
杨振东 州林草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施俊文 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政治与法学教研室 副主任
周芸芸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
张琳琳 德宏职业学院法学教师
胡 疆 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常权 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许永召 云南春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余凤英 云南春晖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嘉军 云南和序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张凯源 云南和序律师事务所律师
别俊波 云南宏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张雯雯 云南宏鑫(瑞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李 癸 云南君坤律师事务所主任
番永川 云南君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寸守崇 云南立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成纲 云南良益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肖肖 云南良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顺平 云南太隆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海梅 云南太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姚洪芳 云南杰云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莹莹 云南杰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 强 云南星震(芒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人中 云南星震(芒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俞长福 云南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政府法务部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州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办公室主任由张金鑫同志担任。
二、委员会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委员动态管理工作。
由州司法局负责制定德宏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向委员颁发聘书。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行政机关人员由其所在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然替补并报州司法局备案,其他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报请州司法局审查同意后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2022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