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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德宏州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13769   作者:  日期:2021/12/21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德宏州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州长

副组长:马云峰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州委常委、副州长

罗宏榆  州政府秘书长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州政府督查室主任

项仕保  州工信科技局局长

李君川  州教育体育局局长

徐志咏  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罗祥荣  州民政局局长

吕泽霆  州司法局局长

寸待纯  州财政局局长、州国资委主任、州金融办主任

李漾湖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董自明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孙孔龙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芝能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梅学能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定刚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兴庄  州水利局局长

李春涛  州商务局局长

杨燕飞  州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州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

马向红  州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正华  州林草局局长

   州统计局局长

        州乡村振兴局局长

赵科丁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州投资促进局局长

帕安胜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姚宏科  州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杨晓梅  州科协主席

罗有系  州邮政管理局局长

曹志刚  州税务局局长

李昆云  人行德宏州中心支行行长

和亚梅  德宏银保监分局局长  

   德宏供电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马向红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科技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领导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研究的重大事项;及时调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梳理总结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建立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会议召开之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办公室会议,研究讨论会议议题和需提交会议议定的事项。

(二)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的业务科室负责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明确1名科级领导干部担任本部门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三)建立定期调度推进制度。各市场主体培育牵头部门和州工信科技局、州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要结合目标任务,加强对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的督促指导,定期研究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推进情况,按月将工作推进、有关问题和工作建议等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分析,研究提出有关工作建议,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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