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民政局关于公开征召福利
彩票销售网点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福利彩票公益宣传,更好地满足广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福利彩票事业、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需求,根据《云南省福利彩票实体销售网点征召指引(试行)》《云南省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德宏实际,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向全州公开征召22个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自然人代销者申请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经营能力的个人。
2.申请人须具有德宏州户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从事代销福利彩票业务相适应的素质、能力和资金,认同福利彩票的公益属性和责任理念,承诺履行责任彩票的相关要求。
3.提供符合福利彩票销售要求的场所(自有或租赁场所,租赁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2年)。
4.申请人必须直接参与销售网点的经营管理,必须有销售福利彩票的专职人员。
5.福利彩票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申请人承诺不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1)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近5年内存在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的。
(3)代销福利彩票或体育彩票,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合同未逾3年的。
(4)被列入销售福利彩票或体育彩票违法违规名单的。
(5)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7)被人民法院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被删除失信信息后未逾5年的;有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未逾3年的。
(8)申请人为国家公职人员、现有福利彩票代销者(已持有福利彩票代销者身份的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的;属于国家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属民政系统干部及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的不得申请)。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法人单位代销者申请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具备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2.认同福利彩票的公益属性和责任理念,承诺履行责任彩票的相关要求。
3.有与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4.提供符合福利彩票销售要求的场所(自有或租赁场所,租赁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2年)。
5.福利彩票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聘用销售人员的须提供销售人员信息,并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销售人员相关待遇。
7.申请人承诺不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5年内存在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的。
(3)代销福利彩票或体育彩票,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合同未逾3年的。
(4)被列入福利彩票或体育彩票违法违规名单的。
(5)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6)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7)被人民法院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被删除失信信息后未逾5年的;有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未逾3年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征召销售网点类型
1.网点类型:福彩专营店
2.网点类型:福彩新渠道店
三、征召网点区域及数量
(一)传统销售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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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市 |
区域范围 |
征召地点 |
数量 |
类型 |
|
1 |
芒市 |
城区 |
农垦路金塔水乡片区 |
1 |
专营店 |
|
2 |
芒市 |
城区 |
仙池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口至傣族古镇 |
1 |
专营店 |
|
3 |
芒市 |
城区 |
河东路华普天璟段 |
1 |
专营店 |
|
4 |
芒市 |
城区 |
南疆首座片区 |
1 |
专营店 |
|
5 |
芒市 |
城区 |
芒市街坡至河东路交叉口处 |
1 |
专营店 |
|
6 |
芒市 |
城区 |
芒市盛世家园公租房片区 |
1 |
专营店 |
|
7 |
芒市 |
城区 |
芒市德宏印象片区(金孔雀大街) |
1 |
专营店 |
|
8 |
芒市 |
城区 |
阔时路芒市人民医院段 |
1 |
专营店 |
|
9 |
瑞丽 |
城区 |
瑞丽市姐勒村委会片区 |
1 |
专营店 |
|
10 |
瑞丽 |
乡镇 |
瑞丽市姐相镇 |
1 |
专营店 |
|
11 |
瑞丽 |
城区 |
瑞丽市雅居乐、康馨、思源片区 |
1 |
专营店 |
|
12 |
陇川 |
城区 |
陇川县卫国南路政务服务中心片区 |
1 |
专营店 |
|
13 |
陇川 |
城区 |
陇川县章丰农贸市场及周边片区 |
1 |
专营店 |
|
14 |
陇川 |
城区 |
陇川县卫国北路与三象北路交汇处 |
1 |
专营店 |
|
15 |
盈江 |
城区 |
盈江县平原镇勐盏路 |
1 |
专营店 |
|
16 |
盈江 |
乡镇 |
盈江县平原镇户勐街子 |
1 |
专营店 |
|
17 |
梁河 |
城区 |
梁河县十字街阳光家园 |
1 |
专营店 |
|
18 |
梁河 |
城区 |
梁河县遮岛镇龙兴路 |
1 |
专营店 |
|
19 |
梁河 |
城区 |
梁河县遮岛镇南甸路 |
1 |
专营店 |
(二)新渠道销售网点
|
序号 |
县市 |
区域范围 |
征召地点 |
数量 |
类型 |
|
1 |
芒市 |
城区 |
芒市大金塔片区 |
1 |
新渠道店 |
|
2 |
陇川 |
城区 |
陇川工业园区 |
1 |
新渠道店 |
|
3 |
盈江 |
城区 |
盈江县平原镇阔时路盈湖公园夜市 |
1 |
新渠道店 |
四、福利彩票销售网点设置要求
(一)销售场所面积需达到15平方米及以上,能满足彩票销售设备摆放及客户接待需求。
(二)距离要求:城区新增网点与原有网点距离不少于300米;乡镇新增网点与原有网点距离不少于500米;距离幼儿园、中小学校主要出入口不少于100米;间隔距离以福彩机构测量数据为准。
(三)场所性质:不得使用临时搭建房屋、铁皮房及租赁拆迁房作为投注站专用场所。
(四)设施要求:确保可连接宽带网络线路(无法布线的暂不受理),同时配备完善的通讯、消防、安全等设施。
(五)产权及装修:经营用房无产权纠纷,经营场所须保证能够使用2年以上;需按照《云南省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规范化建设手册》要求,完成门头、LED电子屏等标准化装修,突出彩票公益性(装修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新渠道销售网点需要结合《国潮·云尚福驿》店铺设计稿进行规范化建设。
五、申请材料
(一)《德宏州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报名表》签字按手印;
(二)《德宏州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报名申请书》;
(三)承诺书,签字按手印;
(四)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已婚者同时提供结婚证;
(五)申请人最高学历证明: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六)申请人五年内个人良好征信报告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
(七)拟申请网点地址的房产所有权或不少于2年的房屋租赁合同证明(含房屋租赁意向性合同);
(八)申请人需提供资金证明,确保不低于10万元,能满足福彩网点运营及保证金缴纳要求;
(九)申请新渠道销售网点的需提供《国潮·云尚福驿》店面设计稿;
(十)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彩色复印。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6年5月25日—5月29日,8:30-11:30,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办理)
(三)报名地点(按申请地址到所属县市民政局报名)
芒 市:芒市民政局四楼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电 话:0692-2120550
瑞丽市:瑞丽市民政局二楼社会事务股
电 话:0692-4100108
陇川县:民政局三楼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电 话:0692-7177487
盈江县:民政局三楼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电 话:0692-8113938
梁河县:遮岛镇南甸路195号二号楼二楼民政局办公室
电 话:0692-6161346
(四)报名要求:本次报名须申请人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及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申请一个销售网点,同一申请销售网点最终只能产生1位代销者。
七、资料和地点审核
(一)材料初审。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县市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检查、审核,申请材料不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申请资料一经提交,不允许更改,申请人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申请资格。
(二)实地勘察。材料初审通过后,县市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拟设立销售网点的建筑属性、面积、周边环境、与现有福彩销售网点及学校距离等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实地考察的申请人获得入围资格。
八、确定申请人代销资格
材料初审、实地勘察结束后,入围的申请数量等于拟设销售网点数量时,入围的申请人自动获得新设销售网点代销资格。同一征召区域内如有多个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州级工作小组会同拟增销售网点辖区内县市工作小组,采用公开抽签方式确定拟代销人选。为保证抽签公平性,抽签共分为2轮,第一轮抽签确定第二轮抽签的顺序(如抽到1号签则表示第二轮抽签第一个进行抽签以此类推),第二轮抽签确定代销资格(如抽到1号签则表示获得该区域代销资格,抽到其余签则按顺序作为候补),通过云南福彩“青创学院”培训考核的申请人、退役军人、具有彩票销售能力的残障人士享有优先抽签的资格。抽签时间、地点由各县市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拟代销人员名单和相关档案于抽签结束2个工作日内由各县市整理上报州征召工作小组复核。如申请人本人无法参加抽签,视为自动放弃应征代销彩票的资格。
九、结果公示
(一)征召工作小组确定拟代销人员名单后,将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县市工作小组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属辖区工作小组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及时核查并上报州工作小组,待州工作小组复核后,县市工作小组以书面方式(含邮寄或电子邮件)回复异议提出人核查结果和处理决定;匿名或仅通过电话提出且无法提供必要证明的异议,可不予受理。
(二)公示期内有异议且属实的或选定申请人自愿放弃资格的,空缺名额按抽签排名顺位递补,如无递补人员的将对该区域重新调整征召。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州征召工作小组将上报省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三)办理相关手续。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申请人应在接到征召工作小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主动放弃。
十、网点建设
获得代销资格的申请人,需在45个自然日内按照统一的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完成销售场所装修,设置销售标识、张贴理性购彩警示标语,突出彩票公益性。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按时完成建设的,取消其代销资格。
十一、签订代销合同
销售网点装修完毕后,经州征召工作小组验收合格并开展培训合格后签订《中国福利彩票代销合同》,发放销售设备、代销证、开通销售权限,完成征召。
十二、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获得代销资格后,申请人需严格遵循“谁申请谁经营”原则,不得转借、出租、出售代销资格,不得委托他人代营,否则将取消其代销资格并纳入黑名单;新增销售网点不得同其它彩票兼营,否则取消代销资格。
(二)取得代销资格的申请人需配合州福彩中心开展日常管理、培训及公益宣传等工作,严格按照州福彩中心相关规定经营,违反规定经营的,视情节进行处理。
(三)销售设备押金按相关规定缴纳2万元,待代销协议终止且无欠款、设备完好无损后,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四)德宏州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征召除最终代销者交纳投注机押金外,不会通过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因申请人自愿租房或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申请人自付,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一概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五)德宏州福利彩票管理中心提醒:经营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申请人申请前要充分调研拟设销售场所的周边环境,对房租、装修、设备保证金、彩票预售款等做好风险评估,谨慎投资。
十三、监督与责任
本次征召过程由州民政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监督。
德宏州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692-2122652。
附件: 1.德宏州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报名表
德宏州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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