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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民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浏览量:4725   作者:  日期:2025/1/23

2024,德宏州民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民政法治建设作为提升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和民政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路径,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在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行政执法规范化、普法依法治理等方面取得进步和发展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州民政局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工作的全过程、全领域、全环节,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20241012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次集体学习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政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

(二)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聚焦“十四五”时期德宏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各项重点任务,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加强统筹调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总体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谋划部署民政法治建设工作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2024年,党组会、专题工作会议和工作例10余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委和州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民政法治建设工作,审议法治工作制度文件。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印发《2024德宏州民政工作要点》《德宏州民政系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路径。四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要求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报并在德宏州民政局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三)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按要求落实涉及本部门的立法任务,认真配合司法部门开2024立法建议项目征集工作;进一步完善本领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配合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制定印发《德宏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做好地方性政策法规、文件意见征求工作,结合职能认真组织相关科室研究讨论并及时反馈意见建议。

四)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工作机制。一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风险评估工作凡涉及民政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坚持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推动行政重大行政决策闭环管理,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二是加强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建设,优化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为党组依法决策更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三是按要求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率和报备及时率达到100%,不存在被退回要求修改或撤销的情形。

(五)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下发《德宏州民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员执法全域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德宏州民政局行政执法清单》等文件,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根据州司法局工作安排,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深化行政执法专项整治突出问题自检自查与整改,开展涉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研1次持续提升民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活动,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复议等内容深化学习,累计开展60个学时,覆盖300余人次,着力提升民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行政执法水平。

(六)把握工作重点,持续推进普法守法。一是坚持建立清单制度推进普法,根据德宏州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2024年度德宏州普法日历》制定《德宏州民政局2024年度普法计划》,明确年度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及时向有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发出普法提示,制定完善关键普法节点宣传活动方案,提升普法效能。二是扎实开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等专题普法宣传,根据五”普法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和普法责任清单,广泛深入开展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事业、社会救助、区划地名管理、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殡葬等业务领域的公益普法活动。2024年以来围绕民政工作重点领域开展普法活动11次。三是丰富普法形式,组织民政干部职工集中观看线上庭审利用新媒体平台,QQ微信、钉钉等共普法案例9根据要求全州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以案释法教育

)依法履行职责,持续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

1.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全力兜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依法依规完成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提标工作,将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735元、每人每年6400元,全州实现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居住地申请办理截至202412月,全州共筹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6414.22万元,全年累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5879.53万元(其中:城乡低保21132户47811人19871.92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319户2403人3119.19万元,孤儿等基本生活保障873户873人1532.62万元,临时救助4123户14521人次1240.64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461户461人次115.16万元)。全力保障困难群众28908户66069人的基本生活。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履行养老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职能,全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截至2024年12月,全州共发高龄津贴233971385.63万元、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照护补贴1809105.81万元;共有45757老年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理赔1190人,理赔金额158万元,赔付率76.87%。

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扎实做好儿童福利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截至202412月,全州共有孤儿等特困儿童873人发放救助资金1479.328万元;切实发挥全州391个儿童之家、57名儿童督导员、436名儿童主任作用,扎实开展“把爱带回家 暖童心护成长”“真情暖童心 相伴护成长”等活动1800余场次,累计服务儿童4万余人次,发放价值4.88万元的暖心礼包

4.严格执行《殡葬管理条例》《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文件持续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一是加快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乡镇公墓完工并投入使用6个、在建5个,全州投入运营的乡镇公益性公墓达30个,兑付殡葬惠民奖励1767.1万元、困难群众火化补助52.8万元。二是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024年以来全州办理婚姻登记9165,其中国内结婚登记6578对,国内离婚登记1878边民结婚登记114对、边民离婚登记30涉外结婚登记549对、涉外离婚登记16对。三是认真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工作,2024年以来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2076.69万元。

6.认真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规章,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按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各项规定,严把审批关、年检关、党建关、执法关四个关口。截至202412月,全州共有社会组织686个(社团469个、民办非216个、非公募基金会1个)。全力做好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目前全州共有社区社会组织230个(备案224个、登记6个)常态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联合部门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为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激发活力。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2024年,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委依法治办悉心指导下,民政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依法治工作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基层民政部门法治工作力量薄弱,民政行政执法队伍亟需加强三是行政执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够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细化落实《德宏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统筹推进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促进全州民政事业高质量稳步发展

(二)深入推进民政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全面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运用行政检查、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用体系建设等措施和手段,让监督检查成为执法的常态,树立行政检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

(三)认真落实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紧紧抓住“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通过集体学习、专题讲座、培训等形式,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殡葬改革工作条例》《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办法》《彩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面向社会,采取多种形式,形成知法、守法、依法履行职责的良好氛围,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文章来源: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