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民政局

对德宏州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4038   作者:  日期:2024/11/6

闫雄芳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民生事业的观注,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梁河县乡镇公益性骨灰中心公墓绿化设施建设资金的建议,已交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现答复如下:

梁河县共规划9个乡镇中心公益性公墓,现已经全部建设完成投入使用,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656.03万元,省、州已安排补助资金498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安排378万元,省级补助资金已全覆盖;州级补助资金安排120万元,覆盖率66.7%,目前你县乡镇中心公益性公墓还有3个州级补助还没有安排,下步州级将逐年安排补助资金确保全覆盖。乡镇中心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资金,根据相关规定主要由县、乡两级政府负责筹集,省、州根据乡镇中心公墓建设推进情况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省级补助50万元/个、州级补助20万元/个。根据州民政局调研你县乡镇中心公墓建设中发现,梁河县多数乡镇没有按规划建设公墓,其主要原因是梁河县民政局没有支付设计方委托设计费23万元,第三方没有提交设计成果。今后,州民政局将给予梁河倾斜支持,安排给一定比例的前期费,确保乡镇中心公墓按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建议:

1.通过以乡镇人民政府为主体向梁河县政府申请,逐年列入财政预算进行安排解决。

2.乡镇通过召开公墓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会议,安排一定公墓管理费逐年解决。

3.乡镇可以发出倡议,在统一小灌木树种前提下,由公墓家属自行购树种,在清明节期间开展绿化工作。

文章来源: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