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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民政局

德民函〔2022〕48号 德宏州民政局对政协德宏州13届一次会议第170号提案回复

浏览量:5381   作者:  日期:2022/9/27

关于对政协德宏州第十三届一次会议

170号提案的答复

 

赵兴文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盈江县尽快完善殡葬改革配套服务设施的提案》,已交由我局主办,州财政局协办,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盈江县殡仪馆建设问题

盈江县殡仪馆已于20204月开工建设,目前火化区、悼念区、火化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已于2022228日投入使用,遗体不再运送到临近县市进行火化,就地火化,已大大减轻了群众负担。

二、公益性公墓建设问题

20203月,经盈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决定委托政府平台公司建设盈江县殡仪馆和全县的15个乡镇及1个农场中心公墓以及部分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全过程均由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及乡镇积极申报项目,委托公司全权运营及管理的模式,各项委托及合作开发建设相关程序正在有序衔接办理之中。省州会对每一个公益性公墓进行适当补助,加快盈江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确保群众逝有所安。

三、惠民补助未及时发放问题

根据《德宏州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意见》德办发〔201848号文件及《盈江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具有盈江县户籍非公职人员死亡后,按规定火化且进入公墓安葬的,一般对象补助3000元,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等特殊对象补助5000元;在公墓内实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每人再补助3000元。丧属携带火化证、墓穴证(骨灰寄存证)、户口注销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乡镇(农场)民政部门咨询办理火化补助费。盈江县民政局多次与县人民政府及县财政反映、对接,但由于县财政十分困难,虽下达了火化奖励财政指标,但实际无资金到账,导致老百姓的火化奖励无法兑付,下一步县民政局将继续加强请示汇报对接,争取尽快兑付群众火化奖励金。

四、关于殡仪服务收费问题

殡仪馆对于四项基本服务收费是根据云发改物价〔2010673号执行:火化费每具700元;运尸费收费标准为:普通型(10万元以下)殡仪车每车次150元,往返超出2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2.5元;中档型(10万元—20万元)殡仪车每车次360元,往返超出2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3元。高档型(20万元以上)殡仪车每车次560元,往返超出2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4元。2021年,州民政、发改、公安、自然资源、住城建、卫健、市场监管、林草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德宏州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了专项整治,收到了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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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社会事务科  王贞林  0692-211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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