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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民政局关于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公示

浏览量:7144   作者:  日期:2021/6/28

德宏州民政局关于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公 示

 

德宏州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已经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171日起全州统一执行新标准: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60元/人·月。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815元/人·年。

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A367/·月;B287/·月;C247/·月发放。

四、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858元/人·月。

五、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835/·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418/·,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251/·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151/·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88/·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50/· 

联 系 人:杨云霞,瑞明;联系电话:2130503;

电子邮件:4448448@qq.com,234307623@qq.com;

地    址:芒市大街135号(德宏州民政局);邮编:678400。
                                   

德宏州民政局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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