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管部门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项目级次
政策咨询电话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1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农村危房改造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 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1〕95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0〕46号)、《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德宏州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德建发〔2022〕93号)。
农村低收入群体: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政策、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统筹使用省对下和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坚持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赠支持的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并依据改造方式、成本需求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
中央
0692-2121502
农房抗震改造
优先解决动态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4类重点对象中住房安全有隐患的房屋和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改造危房户、优先支持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地区住房不满足当地设防要求农房、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农危改工作推进较好的7度抗震设防地区(其中5类人员不能纳入改造对象: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且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标准的;一户多宅且有安全住房的;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农房不得纳入改造范围)
2
农村危房改造贷款政府贴息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7〕260号
4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
1.贷款期限:最长可至8年;2.贴息年限:政府贴息补助5年,如遇农户提前还款,终止贴息;3.贴息利率:贴息利率上限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准,贴息期间,农户承担利息按年利率2%计,其余利息由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按照1:1:1的比例承担,省直管县按照2:1的比例承担。如国家或省委、省政府对贴息政策另有规定的,则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央
0692-2121502
3
城镇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建保〔2016〕305号)
符合公租房入住条件但未享受实物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具体补贴对象由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各县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状况、住房保障家庭的住房困难程度和支付能力自行确定。
中央
0692-213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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