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年德宏州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州2022年度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云建村〔2020〕46号)、《德宏州财政局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德财社〔2022〕96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署,按照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5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要求,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妥善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基本住房安全需求,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实施范围和改造任务及时间要求
(一)实施范围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
2.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3.农房抗震改造方面。主要支持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有意愿、符合条件实施农房抗震改造的农户。
4.其他方面。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年久失修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扶持范围,但已享受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移民搬迁、因灾受损纳入农房恢复重建等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二)改造任务。2022年,根据各县市上报的需求情况,省级安排我州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66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4516户。(详见附件)。
(三)时间要求。列入202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的农房,要在2022年7月底全部开工,2022年12月底全部竣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要认真组织编制具体的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改造任务到村到户。
(二)保障方式。通过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等方式实施危房改造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根据房屋危险程度(C级危房原则上应修缮加固,D级危房且无维修加固保留价值的可拆除重建)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县、乡、村三级要根据各自职责,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三级核查—三级审核”对象确认程序,精准确定补助对象。
(三)做好农户档案信息管理。各县市要严格落实“一户一档”管理制度,逐户建立档案,实行一村一汇总、一镇一台账的管理制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分配结果和完成情况在村委会、乡镇政府公示资料及照片,由乡镇政府统一造册存档,同时要将档案信息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完成后,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指导各乡镇政府及时将工程实施、补助资金发放、竣工验收等材料存入农户档案。
(四)补助标准。各县市要统筹使用州对下和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坚持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赠支持的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并根据改造方式、成本需求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
(五)建设标准。各县市要坚持保障居住安全,引导农户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更不能因建房过度负债而返贫。对拆除重建(新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1-3人在30-60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不高于18平方米、厨房和厕所建在房屋内的总建筑面积可适当提高,3人及以下农户增加6平方米;3人以上农户增加9平方米,楼梯间面积不计入建筑面积。各县市要加强指导,在设计上预留垂直或水平扩建接口,做到满足农户扩建需求。
(六)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政造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采用统建方式的,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落实《“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提高农民群众建房安全意识,提升农房质量安全和建房品质。县级住建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大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每户施工中到场指导不少于2次,并建立台账。乡镇政府要组织人员定期对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记录巡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农村危房改造每户巡查不少于3次,其中基础验槽、砌体工程、楼板浇筑3个环节必须巡查到位,建立台账并拍摄照片存档;农房抗震改造每户巡查不少于4次,其中基础施工、钢筋混凝土地圈梁、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或框架柱箍筋、楼板浇筑4个环节必须巡查到位,建立台账并拍摄照片存档。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适时对改造户施工建设情况开展抽查评价,对进度缓慢或问题突出的要进行专项督办、指导整改和通报批评。
(七)强化改造竣工验收。各县市要对按照《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技术指南》《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验收指南》《云南省农村住房抗震认定与抗震改造工作指南》《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大纲》等技术标准,坚持质量安全原则,严格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竣工一批,验收一批,分批进行,把好质量安全关。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要贴挂农村危房改造安全标识牌,同时积极引导农户搬迁入住,落实好建新拆危。
(八)加强乡村建设风貌管控与引导。农村危房改造要注重风貌,因地制宜,彰显地域特色,更好体现出绿色生态、民族文化。在确保房屋基本安全的前提下,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加强农村建房联审联批批。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重建房屋不得乱占耕地,原则上依法依规原址拆除重建,确需异地新建的,应按规定报批,同时签订协议,承诺在新房建成入住后拆除原危旧房方可建设。
(九)持续做好“云南省住房救助平台”工作。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提高群众知晓率、安装率、使用率和部门受理率,持续做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工作,使救助平台发挥更大作用,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要严格按照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兑付,确保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农民群众身上。加快资金兑付进度,结合农户改造进度和施工情况,按照补助款80%的比例提前拨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剩余20%的补助资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足额兑付。2022年度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必须在2022年12月底完成兑付。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要严格执行改造进度月报表制度,按时高质量填报月报,每月30号前将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进度报表报送至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附件: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资金分配及任务指标
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任务数
|
序号 |
州市 |
县区 |
下达资金数(万元) |
农村危房改造 |
农房抗震改造 |
||
|
年度目标数任务(户) |
下达资金数(万元) |
年度目标数任务(户) |
下达资金数(万元) |
||||
|
德宏州 |
4727 |
166 |
211 |
4516 |
4516 |
||
|
101 |
德宏州 |
梁河县 |
266 |
0 |
0 |
266 |
266 |
|
102 |
德宏州 |
陇川县 |
60 |
0 |
0 |
60 |
60 |
|
103 |
德宏州 |
芒市 |
3082.6 |
59 |
82.6 |
3000 |
3000 |
|
104 |
德宏州 |
瑞丽市 |
318.4 |
107 |
128.4 |
190 |
190 |
|
105 |
德宏州 |
盈江县 |
1000 |
0 |
0 |
10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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