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德宏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6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5081   作者:  日期:2022/7/20

董泽坤等6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城区小广告管理力度的提案》(第206号),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州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鼓励和鞭策。关于您提到关于强化城区小广告管理力度四个方面的问题,现将目前开展的工作简要介绍如下。

一、公安部门、卫健部门等各行业部门应加强行业管理,严格约束行业工业人员通过小广告形式发布广告的行为

为切实清理整治街头小广告,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城市小广告进行依法查处。公安、卫健部门在今后工作中,一是积极配合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各行业管理部门,共同清理“城市牛皮癣”。二是充分发挥“打击”职能,加大对在街面散发“小卡片”人员的查处,甄别、核实涉黄、办证等小卡片电话号码,依法对抓获人员实施治安处罚,对涉嫌办假证、制贩国家公文、色情服务宣传的深挖细查、追根溯源,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联合各部门共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城市管理部门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小广告查处力度,做到罚教结合,将典型案例及时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一直以来,我州各级住建城市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城区小广告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乱张贴、乱涂写“牛皮癣”非法小广告治理,我州各县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大胆创新,积极借鉴,出重拳、下狠手,通过市场化运作等方式积极开展了城市“除癣”行动。

一是根据省、州、县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的相关要求,并借鉴各地对“牛皮癣”非法小广告治理先进经验,遵循“及时清理、合理疏导、重点打击”的原则,各县市城市管理成功实行了小广告定点粘贴及清理市场化运作,通过引入小广告清理企业,由其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按照“同色覆盖、规则覆盖、无痕清洗”原则,对各街道沿线外墙、橱窗、电杆、路灯杆、车辆停靠站牌、电力设施、通讯设施、环卫设施上粘贴和喷涂的小广告进行全天24小时清洗保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日产日清”。

二是加大对非法粘贴小广告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教育一起,查处一起。对粘贴数量大、社会影响恶劣的非法粘贴小广告行为依照法律法规给予从重处罚。其中,仅2022年以来,各县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及小广告清理人员共清除各类户外“牛皮癣”广告27685处。通过实行小广告清理市场化运作及常态化清除等方式,城区尤其是主要干道周边小广告得到了较好治理。

三、城市管理部门制定规范、标准的广告管理办法,统一标准、格式、粘贴方式、地点等,引导商户将广告内容与公益相结合,起到多方面多内容宣传作用

多年以来,我州各级住建城市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城区小广告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德宏州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结合各县市实际,都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城市管理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要求,严厉打击乱写、乱贴、乱发小广告及乱挂条幅等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各县市城市管理部门都建立健全了监管防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非法小广告蔓延,美化城区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针对市民粘贴广告需求,各县市在建成区均设立了小广告定点粘贴栏,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开辟了“利民小广告粘贴栏”,由企业及街道办事处严格对拟在广告张贴栏发布的广告进行审核。积极引导市民定点粘贴、有序粘贴。

在对住宅小区的管理中,一是巡查时如发现乱喷乱涂小广告的,及时制止,对其进行说明,禁止其在楼梯道、墙面、电梯道内乱贴乱画。二是在各单元楼前设置了便民服务公告栏,把日常需要的各类联系电话集中公示。如管道疏通、水电维修、开锁电话、房屋租赁信息等,统一在公示栏内进行公示,便于业主联系。三是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安装收益性广告牌。四是在发现非法张贴、喷涂的小广告后物业工作人员要按照上面的电话号码拨打,与其阐述利害关系并向其说明如有下次将对其进行处罚,从源头上进行杜绝。

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市场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倡绿色生活方式、牢固树立群众城市卫生爱护意识,增强参与城市管理的决心,坚决抵制乱粘贴小广告行为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公民参与意识。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创建工作要求,州市场监管局加强城区小广告整治工作宣传力度,结合日常检查和监管工作群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企业、商户大力宣传整治规范小广告的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广大企业、商户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意识。动员和鼓励群众对于滥发、乱贴、乱印小广告行为监督举报,树立和营造全民皆知、全民齐查、全民合管的整治氛围。

(二)加大服务力度,强化规范行政指导。对于广告公司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提高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制作、发布广告,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依法印制相关广告,抵制乱张贴、乱散发小广告现象要求广告制作者、广告发布者在源头上遏制非法小广告的生产和制作,强调处罚力度,要求广告行业形成守法宣传、规范操作的良好态势。

截至目前,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5台次,行政指导广告经营者389户次,行政告诫广告经营单位、互联网平台企业、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17户次,拆除商品促销宣传内容不规范印刷品粘贴广告16幅、拆除各类户外广告350条(幅),有效遏制了非法印制小广告、散发小广告行为。

在下一步的工作,我局将积极督促指导各县市住建城市管理部门开展强化城区小广告管理力度工作。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代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