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德宏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8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7551   作者:  日期:2022/7/20

王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州无障碍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提案》(第008号),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关于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完善无障碍基础设施功能的问题。2022年4月8日,州政府办公室出台《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德政办发〔2022〕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文件,《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要同步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老年设施、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市政基础配套设施,配套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目前,我局正在指导各县市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加快2022年全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结合居民需求对小区实施改造。

(二)关于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问题。2022年4月15日,省残疾人联合会、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乡村振兴局六部门联合下发《云南省关于推进“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残发〔2022〕27号),《实施意见》提出工作目标:“十四五”期间,为全省4.2万户困难中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优先安排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兼顾各类别残疾人需求。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有需求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努力扩大其他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同步出台《云南省“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指南》,对实施流程、资金补助、改造要点等进行明确。根据《实施意见》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技术指导,结合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目前,我局已将此工作纳入工作重点,计划年内对州内从事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从业人员进行无障碍标准、规范等内容的系统培训,建立具有无障碍理念和能力的专业队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我们将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多种形式、多种载体开展无障碍建设的宣传,进一步普及无障碍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建设的环境氛围。

(二)加强专业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无障碍政策、流程规范的宣传和培训,对涉及无障碍设施的人员开展无障碍相关知识培训;加大对公共场所的从业人员无障碍设施操作和管理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确保无障碍设施能发挥正常作用。

(三)加强日常监督,完善长效机制。持续跟踪监督无障碍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贯彻实施情况,推动社会各有关方面履行无障碍环境建设主体责任,加大对公共服务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等公益性无障碍设施养护和改造力度;加强无障碍设施的日常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维护”原则,及时制止损害、侵占和随意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行为,促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如有意见,请和我单位联系,以便改进。再次感谢委员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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