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德宏州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3738   作者:  日期:2022/7/19

德建函〔2022110


对德宏州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1号建议的答复

木乐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西山乡集镇区路灯架设的建议》(第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州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鼓励和鞭策。关于您提到的西山乡镇区路灯架设问题,经向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目前西山乡集镇区内未规范安装路灯,西山集镇至目瑙纵歌广场及环线道路沿线未架设路灯。

乡镇基础设施配套是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镇区路灯的安装有助于提升村民生活质量和保障村民出行安全,西山乡镇区路灯架设迫在眉睫。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州对县(市)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4〕134号)文件要求:州县(市)两级政府决定的项目和县(市)人民政府决定,需要州人民政府予以支持的项目,配套比例由州和有关县市“一事一议”确定,西山乡镇区路灯架设资金要纳入州级财政预算需经州人民政府“一事一议”审议。为帮助西山乡解决实际问题,我局与省厅村镇处、名城处等相关处室咨询国家、省是否有相关对口资金支持,经了解,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暂无对乡镇基础设施配套的资金支持。综合以上情况,建议西山乡人民政府向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申请相关项目资金,我局将督促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配合工作开展。同时,我局也会加强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的汇报,待有政策支持时,积极将此项目申报上级资金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代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6月14日        
(联系人:城乡建设科杨琛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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