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建函〔2022〕125号
对德宏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037号提案的答复
排雪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住宅小区建设小型运动场的提案》(第037号),结合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城镇老旧小区小型运动场建设问题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好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部门2020年8月18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为目标,以完善居住社区配套设施为着力点,大力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提升居住社区建设质量、
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意见》提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改造工作,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优先实施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雨污水管网混错接改造。充分利用居住社区内空地、荒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配建设施,增加公共活动空间。截至目前,全州共计组织实施367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居民19184户,楼栋数9094栋,6万余市民得到实惠,实施改造的各小区均未建设小型运动场,主要原因有:一是因我州财政困难,实施城镇老旧小区主要依靠上级补助资金,以2021年为例,芒市共计实施2211户,共获得上级补助资金3495万元,户均仅为1.58万元,资金仅基本满足雨污分流、燃气管网改造等;二是城镇老旧小区因历史原因,大部分小区内可腾退土地较少,多以零星分散式存在,不具备建设小型运动场的条件;三是大部分市民因受居住习惯的影响,无法接受城镇老旧小区连片整治,无法对小区内土地进行整合使用。在今后的工作,我局将指导各县市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以确保有建设小型运动场所的小区根据居民意愿实施改造。
二、新建小区小型运动场配建问题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办意见提出,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规定,城市居住区分为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居住街坊。其中,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是以居民步行十五分钟可满足其物质与生活文化需求为原则划分的居住区范围,一般由城市干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居住人口规模为50000—100000人(约17000—32000套住宅),配套设施完善的地区;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是以居民步行十分钟可满足其基本物质与生活文化需求为原则划分的居住区范围,一般由城市干路、支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居住人口规模为15000—25000人(约5000—8000套住宅),配套设施齐全的地区;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是以居民步行五分钟可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为原则划分的居住区范围,一般由支路及以上级城市道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居住人口规模为5000—12000人(约1500—4000套住宅),配建社区服务设施的地区;居住街坊由支路等城市道路或用地边界线围合的住宅用地,是住宅建筑组合形成的居住基本单元,居住人口规模在1000—3000人(约300—1000套住宅,用地面积2—4公顷),并配物业管理与服务、儿童和老年人活动场地、室外健身器械、停车场(库)等设施。
各县市新建住宅小区基本以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居住街坊为主,芒市自然资源局在出具新建住宅小区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时,均依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配建的住宅小区,要求配建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室外健身器材等设施。
在下一步的工作,我局将积极督促指导各县市不断补齐居住社区短板,提高市民居住品质。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委员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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