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和责任;
5.承担城乡规划管理的责任;
6.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7.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
8.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
9.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1.根据我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人民防空战备建设需要,编制人民防空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12.承担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13.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
14.负责管理州级人民防空专项经费、资金和国防(人防)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
15.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认真履行人居办工作职责。
2.规划编制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3.城镇综合承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二是稳步实施“一水两污”项目建设。三是进一步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4.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扎实推进。
5.房地产业保持平稳发展。
6.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7.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也得到了持续加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德宏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6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1人),事业编制7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度收入合计2037.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2.55万元,占总收入的97.3%;其他收入55万元,占总收入的2.7%。
2016年度收入与上年度收入对比图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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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2015年 |
增减情况 |
原因分析 |
|
总收入 |
2037.55 |
692.82 |
1344.73 |
单位合并 人员工资增加 |
|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
1982.55 |
692.82 |
1289.73 |
单位合并 人员工资增加 |
|
其他收入 |
55 |
0 |
55 |
单位合并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度支出合计319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21万元,占总支出的36.7%;项目支出2024.91万元,占总支出的63.3%。
2016年度支出与上年度支出对比图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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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 |
2015年 |
增减情况 |
原因分析 |
|
总支出 |
3199.12 |
1119.57 |
2079.55 |
单位合并 人员工资增加 |
|
其中:基本支出 |
1174.21 |
634.77 |
539.44 |
单位合并 人员工资增加 |
|
项目支出 |
2024.91 |
484.4 |
1540.51 |
单位合并 人员工资增加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4.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9.4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我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4.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40.5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单位合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7.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是单位合并、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22.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3%;
2.国防(类)支出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
3.公共安全(类)支出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
5.城乡社区支出87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
6.住房保障支出55.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7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68.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31.8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77万元。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7.3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38万元。本单位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89批次,接待人次727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0.36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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