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政协德宏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04009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回复

浏览量:3060   作者:  日期:2025/6/18

德宏州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政协德宏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97号提案“关于加大德宏州傣医药药材标准研究的提案”已由州政协提案委交由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

  2024年5月1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傣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明确提出要尽快推进我州傣药材标准、傣医诊疗技术标准、傣药材药食同源名录等制定。近日,德宏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傣医药条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通过建立健全傣医药诊疗服务技术标准、药物标准、护理标准和服务流程,加强傣医诊疗技术推广培训与运用,实施州级傣医药诊疗技术文化传承中心、指导中心、宣教中心、质控中心建设等措施,提升傣医药服务质量。推进傣药材标准、傣药饮片标准和傣药材种植养殖、采集、加工(炮制)、用法用量及药物性味入塔等有关标准或规范,研究建立自采药材、未纳入标准的药材进入临床使用机制,畅通傣药材进入临床运用的渠道。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意见》,结合提案内容,傣药材标准制定已经成为推动和促进全州傣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州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傣药村标准制定工作,及时召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中医医院等单位和部门商讨傣药材标准制定工作事宜。初步确定分批、分年、分类制定标准原则,安排州中医医院召集专家拟定德宏州傣药材标准制定目录、傣医适宜技术诊疗标准、傣药材药食同源目录等,从中优先选择20种州内临床常用却没有标准的傣药材作为首批标准制定品种,计划争取申请将标准制定所需经费纳入2026年度财政预算,预算经费90万元。

  二、积极协商,拟定方案

  经不断沟通协商,州卫生健康委牵头起草《德宏州推进傣药材标准制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制定标准的背景、目的、范围、制定原则、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时间安排、经费预算、质量控制、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预期成果等11个方面,对傣药村标准制定进行全面的安排的部署,通过标准制定实现:建立傣药材的基原、性状、性味归经、用法用量、适应范围及鉴定标准,准确识别傣药材原植物(动物、矿物),防止品种混淆,指导临床规范用药,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制定傣药材的质量控制标准,涵盖药材的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内容,保证傣药材质量的稳定性和均一性。明确傣药材的采收时节及药用部位,种植指南,规范炮制方法,确定炮制工艺参数,提高傣药材的临床疗效,降低毒副作用。形成一套完整、统一、可操作的傣药材标准体系,为傣药材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和监管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傣药材培育种植,带动农材创业创收,助力脱贫攻坚,助推大健康产业发展。并通过标准的制定提高傣药材的质量水平,保障傣医药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培养一批从事傣药材研究和标准制定的专业技术人才,提升傣医药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傣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傣药材人工种植,促进全州大健康产业发展。

  三、夯实基础,搭建平台

  一是积极协调州中医医院加快推进州民族医药研究所建设。指导州中医医院调整医院职能科室与临床科室设置,积极争取引进傣医药专业人才,持续强化傣医科服务能力建设。指导州中医医院通过“银龄医师”行动计划,与原云南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院长、省民族民间医药学会会长张超教授签订合作协议,为开展标准制定注入强力的技术支撑。指导州中医医院与州内中医药民族医药专家协商,初步形成共同承担傣药材标准制定项目任务的合作意向中。二是继续推动名老傣医师带徒学术传承活动。组织开展德宏州第二批师带徒学术传承活动,已初步组织申报指导老师22人,学术继承人19人。州中医医院继续与5名民间名傣医签订学术指导协议。三是持续推进州校合作。认真落实《德宏州人民政府-云南中医药大学“州校合作”战略框架协议》,州中医医院与云南中医药大学签约启动150人“西学中”650学时的培养计划,促成州中医医院“教学医院”挂牌。州中医医院成功加入云南省中医联合专项科研平台,申报科研项目5项。州中医医院申报校院联合基金项目3项,通过1项,实现我州校院联合基金零突破。促成省中医医院3名省级名中医到德宏州建成省级名中医基层专家工作站,培养州内人才29人。云南省中医医院接受我州进修医师17人。四是持续推进傣医理论发掘整理研究项目工作。组织州中医医院、民间傣医医师、民间民族语言专家等翻译傣医药文献(古译新)10万余字,傣译汉6.9万余字,目前持续推进中。推进州中医医院与民间傣医周五坐协商合作出版傣医药傣医脉诊相关书籍,已签订相关合同,并启动翻译整理工作。督促州中医医院积极完善“德宏州傣医药理论基础”成果,同时开展《德宏傣药集》等修订工作。指导州中医医院拟定《德宏州中医医院傣医外治疗法标准》(试行)。五是加快推进院内制剂研发工作。一方面积极与云南中医院大学签订了“苦参洗剂(名称暂定)”的医疗机构制剂研究与开发委托合同,委托云南中医药大学对该制剂进行开发与研究;另一方面派出3名专业技术人员(中药师)到曲靖市中医医院制剂室进行进修学习制剂技术,学习内容主要为院内制剂从开发研究到生产全流程的管理及操作规范,为今后院内制剂的研发打下基础。认真推进制剂室建设,医院制剂中心建设装修工程已全部完成,设施设备已全部安装结束竣工验收,近期做好最后测试即可投入使用。

傣药材标准制定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州卫生健康委将认真按照要求,举全州卫生健康系统之力,积极协调各级各部门主动投入到标准制定中,尽快完善《方案》并启动制定工作。

  再次感谢德宏州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全体领导干部对全州傣医药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以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意见》为抓手,全力推进德宏州傣医药事业健康发展,为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而努力,为保障全州人民身心健康而奋斗。

   [附件: 德宏州推进傣药材标准制定工作方案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中医科教科 李波,2106712)

文章来源:委机关中医科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