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二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芒市轩岗乡卫生院健康食堂建设项目的建议》(第4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轩岗乡卫生院食堂硬件不达标,需要升级改造的问题。州卫生健康委领导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提议,主动同州社会和发展改革委和芒市社会和发展改革委咨询对接,社会和发展改革部门回复,当前单位食堂建设项目只有学校学生食堂建设可以纳入相关建设项目,其余单位食堂的建设工程都没有办法列入国家建设审批项目内容。二是州卫生健康委多渠道协调解决项目资金,向州人大代表工作委报告轩岗乡卫生院食堂硬件不达标的情况,协调争取下一阶段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经费,帮助解决食堂部分设施设备的更新替换。三是积极争取将该项目纳入沪滇合作项目。目前“轩岗乡卫生院健康食堂项目”已完成项目图纸初步设计和范围位置确定等工作,建设项目预算资金249.49万元,已经轩岗乡人民政府论证通过后报市人民政府,申请纳入沪滇合作项目库,州市卫生健康部门将继续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指导,积极解决项目入库各项问题困难。
下步州卫生健康委将积极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帮助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争取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项目,逐步改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硬件设施设备。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刚,2123518)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