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案例1:
某美容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案
一、案情介绍
2018年9月5日,张女士到德宏州卫生监督局,称其在芒市某美容店做了面部干细胞修复,通过微针将“干细胞修复液”注入面部皮肤以期“变美”,然而期待“变美”的张女士在不久后却出现了面部反黑、见不得阳光等不适症状。险些“毁容”的张女士怀疑该美容院非法从事医疗美容,后怕之余来州卫生监督局投诉该美容院。
接此举报后,卫生执法人员迅速依法对投诉地点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美容院二楼设置的治疗室、美疗室、美学室内摆放有微针及针头、激光脱毛仪、活氧超声雾化仪、一次性医用臭氧导气管、一次性无菌针灸针等医疗器械。查阅该公司顾客档案,发现该美容院于2018年4月2日至9月5日共为13名顾客开展脱毛、干细胞修复、私密护理项目,实际共收取费用合计42500元。另查明开展上述项目的王某等四名工作人员均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
二、处理结果
(一)对该美容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给予: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2500元;
2、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
3、罚款人民币6000元。
(二)王某等四名工作人员均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擅自开展激光脱毛、干细胞修复、私密护理相关诊疗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给予罚款,并纳入非法行医黑名单。
三、案例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追求丰富物质生活的同时,对个人形象的关注也越来越高,市场需求猛增,医疗美容行业发展迅猛。一些不法分子就瞄准其中的“商机”,在美容院、美甲店甚至居民楼、宾馆包房内实施非法医疗美容微整形,以低价、快速等噱头吸引求爱美的女士。
本案的当事人张女士,就是轻信了微信朋友圈上面的广告,去接受了所谓的“干细胞修复”医疗美容服务项目。但实际上,自己注射的修复液到底是什么都没有搞清楚,那些所谓的专家都是没有取得任何资质,仅培训了十多天,就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美容店使用的微针等医疗器械,仅是通过酒精简单消毒,根本达不到灭菌要求,交叉感染等安全隐患很大。在此类案件查办过程中,因大部分消费者都有“不想声张”的心理,不愿意让他人知道自己微整的事实。而那些“三无”微整形机构就利用消费者这种心理,在治疗过程中,以保护隐私为由,不开单据、不留手术资料、不留病例,大多仅是通过微信联系,使得消费者持有的证据,除了微信聊天记录之外别无他物,这也给日后维权过程中,执法部门取证调查造成困难。
卫监君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医疗美容机构时,必须要查看其是否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美容医师是否持有《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书》上岗,进行医疗美容服务时一定要对使用的产品名称、合格证明、使用禁忌等了解熟悉,并对进行美容手术场所中的使用的卫生环境、消毒灭菌情况、器械及设备条件等有所关注,千万别因选择不慎而影响身体健康。
四、延伸阅读
(一)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的区别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对医疗美容的定义为: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而生活美容服务依据《美容院服务规范》的定义为: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于美容护肤、化妆等用品,为消费者提供人体表面无创伤性、非侵入型的皮肤清洁、皮肤保养、皮肤抗衰老、化妆修饰等服务的经营性行为。
开展医疗美容服务需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执法人员对人员资质、消毒隔离措施等进行现场的监督检查,符合要求方可开展。而开展生活美容只需要取得《卫生许可证》,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就可以开展生活美容服务。
(二)非法医疗美容究竟有哪些危害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非法医疗美容隐蔽性强,群众对非法医疗美容危害性认识不足,防范意识薄弱,非法医疗美容对消费者健康危害大。那么,非法医疗美容究竟有哪些危害呢?执法人员进行了梳理。
1、资质不全行为违法。非法医疗美容“黑诊所”往往没有办理正规手续,在无证经营或证照不全的情况下即对外营业,大多数微整形操作人员只进行过简单的、非专业的培训,不懂得基本医疗常规和卫生要求,没有相应资质,医疗卫生意识淡薄。
2、设施简陋后患无穷。非法医疗美容大多未设置符合条件的手术室,消费者接受手术的场所空间狭小,有的甚至堆放大量杂物,空气、环境均未经过有效卫生消毒,未配备必需的消毒设施和抢救药品,感染传染病的风险极大。即使有药品、器械,也大都来路不明、质量没有保证。术前不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未配备必要的抢救设施,术中一旦出现危险往往造成严重危害。
3、假药劣药遗害多多。从查处的非法医疗美容案件中可知,非法医疗美容药品、器械大多没有中文标识,没有进口批准文号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有的甚至连标签都没有。这些美容药品和器械大多来源不明,产品质量无法保证,却被当作“进口药”直接注射到消费者体内,危害巨大。一般假药、劣药用于消费者后,在短时间内可能不会察觉,但随着时间的发展,危害逐渐显现,甚至造成严重感染、毁容、致残、致癌等后果。如,目前市面上常见的瘦脸针、除皱针,其实就是A型肉毒素,如救治不及时极易引发消费者死亡,危险性很高。此外非法医疗美容机构使用的医疗器械也是五花八门,大都没有取得医疗器械批准证书。从大量查处案件来看,85%以上的器械属于三无产品。
4、夸大宣传引诱消费。非法医疗美容服务往往将自己冠以“某某微整形美容权威机构”“×××私人定制”等名称,打着“国际美容大师”主刀等幌子,打着新奇广告吹嘘扩大注射产品的效果,以低价、超低价诱骗消费者,民众盲目信从造成经济损失。
5、无凭无据维权无门。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在卫生计生部门都有备案,收取手术和药品的费用都有正规发票,出现问题可以通过正常渠道维权。而非法医疗美容行为隐蔽、付款方式随意、无凭无据,一旦出现纠纷或事故,商家往往逃之夭夭,消费者利益受损时,责任追溯困难,维权无门。
6、线上拉客线下实施。非法医疗美容大多利用微信、微博、QQ、网络宣传等网络即时通讯工具大肆传播违法整形美容信息,并配以所谓美容实际效果照片对比为诱饵,吸引爱美人士。通过单线预约方式把消费者约到隐蔽的写字楼、宾馆、私人住所等地,隐蔽地实施所谓的医疗美容。
(三)查处的常见非法医疗美容类型
1.医疗美容机构擅自超出核准的诊疗科目、使用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人员,开展“自体脂肪移植术”等医疗美容活动。
2.美容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注射“玻尿酸”、“水光针”、激光脱毛、额头除皱等医疗美容活动。
3.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个人,擅自开展埋线提升、线雕鼻子、瘦脸、除皱美容针等面部微整形手术。
4.纹绣美容会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蛋白线面部提升、洗眉、去纹身、光子嫩肤、OPT仪器脱毛等医疗美容活动。
5.美容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超声刀等医疗美容活动。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