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云南省下达德宏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情况。为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19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18〕28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19]122号)精神,分别下达德宏州1750万元和24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二)州内分解下达预算情况。德宏州补助资金分配从弥补减少的药品收入、2018年综合改革效果评价成绩、县市(瑞丽创伤中心,盈江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三大中心建设三个方面综合考虑,分别将1990万元的中央补助资金分配到实施医院改革的公立医院及县市,具体数额为:德宏州人民医院350万元、中医院250万元、保健院100万元,芒市192万元、瑞丽市301万元、陇川县203万元、盈江县400万元、梁河县194万元。
(三)绩效目标情况。到2019年,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在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成果,完善现代医院运行新机制,医疗服务体系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19年各级财政共投入2638.65 万元(中央资金1990万元、州级资金390.21万元、县级资金258.44 万元)支持德宏州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各公立医院和保健院资金执行数为2371.62万元,执行率为89.88%,到位资金主要用于弥补减少的药品收入、医院能力提升、临床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设备购置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的发展项目,资金管理规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德宏州有5县市,10家公立医院,其中:2家城市公立医院,8家县级公立医院(含2家中医院);按照项目安排2019年100%开展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根据《德宏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7〕68号)精神,全州6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10家公立医院同步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2)质量指标。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高了基层服务能力,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分级诊疗夯实了基础,政府办医的公益性进一步凸显,激发了县乡医疗机构的活力,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9年4个县市人民医院通过省级提质达标验收,每个医院获省政府专项补助500万元;5县市人民医院胸痛中心通过国家胸痛中心基层版验收;州中医医院及瑞丽市、盈江县人民医院卒中中心通过国家验收;瑞丽市人民医院创伤中心通过国家验收;盈江县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抢救中心通过验收,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为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德宏州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德政办发〔2018〕96号),各县市制订出台了本县市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稳步扎实的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德宏州委、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室字[2019]3号),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公立医院和保健院建立了新的科学补偿机制,实行药品和耗材的零差率销售,同步调高13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了230项医疗服务价格,2019年调价补偿率达84.72% ; 收入结构明显优化,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占比35.76%,较2018年32.4%提高3.36个百分点,其中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30.76%,较2018年29.6%提高1.16个百分点;药占比明显下降,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24.75%,控制在30%以内。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付费方式改革的不断完善和推广,强化了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扩大了医保监控范围和监控重点,细化监控指标,加大了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为11.5%,稳定在合理水平。
城乡职工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20%,城乡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30%,因此平均占用比例在30%以下。控制在30%以下。
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逐步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在全州推开慢性病分级诊疗工作,2019年全州县域内就诊率达87.74%。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接诊患者的数量历年增长的同时,患者的意见建议却在不断减少,患者综合满意度也在不断提升。2019年患者满意度98.43%,较2018年患者满意度97.92%提高0.51%。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自评,德宏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顺利,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无未完成的项目。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德宏州取消药品加成情况监测表》《德宏州公立医院次均费用情况表》《基本医疗保险2019年第四季度控费指标考核得分表(卫健部门)》等公立医院改革相关核心数据完成情况,5县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2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指标均合格,对各县市和单位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不做扣减和奖励。资金执行绩效情况报告将在州卫生健康委网站上进行公示。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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