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加挂德宏州防治艾滋病局牌子)是州人民政府主管全州卫生计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州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地方性规定。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县市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医疗卫生救援。按程序报告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德宏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
(4)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执行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7)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8)贯彻落实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实施、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化培训制度。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开展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2)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3)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州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4)承担州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防艾委成员单位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的工作,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
(15)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工作开展情况。
(1)合力推进“三医”联动改革。一是持续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医用耗材等费用,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全年各级财政投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2380.21万元;1-11月,调价补偿率达到 84.87%,网上采购药品47187.14万元,网上采购高值医用耗材5073.10万元,按10%的零差率计算,药品和耗材让利群众5226.02万元。二是制定出台《德宏州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包干实施方案》,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对全州范围内的协议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总额付费制和以乡镇为单位普通门诊费总额包干付费制度。三是有序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持续规范医院管理,陇川县医院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医务人员的月薪由2017年的12683元提高到目前的13423元。四是全力推进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我州积极转变观念,明确目标,按照全省医共体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精心谋划,成立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机构,由州委书记、州长担任组长,形成医改工作双组长工作机制。州人民政府常务会已通过《德宏州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2)大力实施“全民健康提升工程”。一是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芒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全州所有医疗机构开展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工作;全面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的理念。二是全州卫生城市(县城)全覆盖,向省级推荐申报18个卫生乡镇,182个卫生村。三是1-11月全州孕产妇死亡率13.20/10万、全州婴儿死亡率4.62‰。四是积极推进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工作。继续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优化生育全程服务,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3)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一是完成50名农村免费订单定向医学生招录计划,通过选优和公开招聘154人;组织开展全科医师培训20名,组织19名医务人员到上海参加研修和规范化培训;大专及以上学历目前在读156人,中专学历提升在读60人。二是全州5个县市人民医院已有4个通过省级提质达标验收,五大中心建设全部按照省州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完成12个乡镇卫生院建设基层慢病管理中心、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38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配置达标。三是以“互联网+医疗健康”为民惠民服务为切入点,引导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为民惠民活动。四是以孕产妇、儿童、慢性病、重性精神病等健康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五是全州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8乡镇卫生院100%能够提供中医药诊疗服务,均建立了中(傣)医馆或中医药综合服务示范区。328个村卫生室中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有258个,占78.66%。六是加快推进2018年、2019年6个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1.16亿元);争取州中医院建设项目纳入2019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获批1亿元专债资金。
(4)全力推进健康扶贫工作。一是制定德宏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限,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二是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个人缴费财政助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三是落实好“三个一批”政策。截至12月10日大病救治1314人,救治率100%。累计为2728名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提供重病兜底保障,保障率100%。四是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一单式、一窗口”即时结报工作措施,提高了群众对健康扶贫政策的感受度和满意度。
(5)努力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一是以“三个90%”为重点抓好防治艾滋病工作。1-11月全州共监测检测血样1336895人份;存活感染者治疗覆盖为89.3%;艾滋病治疗病人成功率为96.2%;阳性孕产妇和婴儿服药率均为100%;母婴传播率为1.10%。二是以消除疟疾和登革热防控为重点加强传染病防控。1-11月全州无甲类传染病发生,共报告乙类传染病13种,发病率为374.10/10万。三是全力开展野生菌中毒人员抢救,平稳有序处置缅籍中毒人员有关事宜;有效处置水痘、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
2.存在问题。
“三医联动”紧密度不高,成效不明显;人力资源短板依然突出,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弱,疾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中医药民族医药动力不足,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缓慢,“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3.2020年重点工作。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一是强化源头治理,落实综合措施,特别是加强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重点传染病有效防控,力争传染病疫情保持总体可控。二是全面做好消除疟疾接受国家和世卫组织考核评估准备工作,加快推进麻风病消除工作。三是与教育部门配合,全面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常见病监测与干预工作,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四是做好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救治和管理干预工作,全面开展“三减三健”行动。
(2)加大艾滋病防治“三个90%”的推动力度。加强多部门联动,着力提高感染者发现率。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着力提升防艾综合服务能力,确保治疗率、治疗有效率两个90%的完成。着重在提高全州孕早期检测率和乙肝暴露儿童7-12月龄乙肝病毒感染血清学标志物检测率上下功夫,促进全州消除“三病”母婴传播工作。
(3)强化责任抓好医改各项工作。全面启动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初步建成紧密型医共体框架体系和运行管理制度。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牵引,健全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以流通领域改革为重点,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4)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开展医院等级评审及县级医院晋级提升工作,推进瑞丽市、盈江县人民医院晋升三级医院的申报实施。加快推广远程医疗、预约诊疗、日间手术等医疗服务模式,建设以“五大中心”为基础,以互联网技术为纽带的区域协同、多学科联合医疗服务模式,提高重大疾病医疗救治能力。
(5)加快推进中医药能力建设。加强社区服务站及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工作,强化乡村医生中医药服务能力培养,加强适宜技术推广,争取基层中医药服务4项重点指标达标,指导建设好年内新增5个傣医门诊。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6)促进妇幼健康工作平稳发展。推进州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严抓孕产期保健质量安全,优化服务,做好高危识别与筛查,加强高危管理。推进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好国家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和省“奖优免补”政策。
(7)持之以恒打好健康脱贫攻坚战。夯实基层工作,加大对贫困地区基层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控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规范转诊转院,坚决遏制门诊转住院、小病大医等情况。落实大病和慢性病精准救治行动。
(8)主动融入自贸区建设。强化医保、卫生健康、商业保险公司协同,建立保障机制,开辟境外人员入境就医紧急救助通道。抓住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大力发展健康产业,把我州优质资源变成优质资产,做成优势产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独立核算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3人,其他人员无。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人员变动较大,在职人员调离2人,调入7人,净增加5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19年度收入合计1,580.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0.76万元,占总收入的98.14%;其他收入29.47万元,占总收入的1.86%。
与上年对比,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19年度收入增加201.37万元,同比增长14.6%。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万元,二是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营养包等)中央资金239.11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60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4.22万元,占总支出的61.98%;项目支出609.87万元,占总支出的38.02%。

与上年对比,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19年度支出决算增加215.29万元,同比增长15.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84万元,同期下降1.67%,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退休),基本支出减少;二是非税收入减少,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232.13万元,同比增加61.4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50万元,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营养包等)中央资金支出增加239.1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4.22万元。与上年对比,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3.71万元,同比增长4.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增资调资;商品服务支出增加3.94万元,同比增长3.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调资,工费经费上缴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48.04万元,同比减少59.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退休)。
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占3.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9.87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232.13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基本公共服务资金162.08万元;二是增加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0万元。
2019年项目支出609.87万元主要用于: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4.35万元,2013804-市场监督管理专项支出1.50万元,2050803-培训支出4.30万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54.98万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76.64万元,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0万元,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15万元,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支出75.78万元,2101302-疾病应急救助支出100万元,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7.32万元,2296002-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9.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2%,其他支出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5%。

与上年对比,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168.32万元,同比增长12.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疾病应急救助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主要用于公务员事务支出1.05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4.35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专项1.5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6万元。
2.教育(类)支出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英才兴边”人员培训支出4.3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主要用于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34.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31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1,293.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行政人员和医学会人员工资福利等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667.26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公共卫生支出341.62万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15万元;药具站人员工资福利和计划生育服务等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52.06万元;疾病应急救助支出100万元;健康扶贫专项支出17.32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54.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7%。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54.2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22万元,支出决算为17.51万元,完成预算的115.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43万元,完成预算的121.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的83.8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机构改革,健康产业发展与老龄健康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职能划入,工作任务增多,调研督导公务用车量增多,公务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公务用车因购置使用时间长,三辆公务用车已折旧完,4辆公务用车使用成新率仅为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高。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99万元,同比下降18.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万元,同比下降13.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1.5万元,同比下降41.8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控公务接待规格、人数、标准,完成“三公”经费逐年下降的目标要求。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3万元,占88.13%;公务接待费支出2.08万元,占11.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4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督导检查 防治艾滋病工作、重大疾病防治、健康扶贫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62万元,与上年对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5.32万元,同比增长5.8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临时工工资、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和租车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资产总额125.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65万元,固定资产93.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9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9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4.46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1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3.76平方米,账面原值2.5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6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3.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3.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3.6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为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10月9日至12日,州财政局委托云南谛详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委开展了2018年度州级部门整体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并出具了评价报告。
经第三方评价,认为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相匹配,绩效目标明确。2018年度的重点工作经费得了保障。预算管理方面建立了相关制度,其制度是健全的。其会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的,未发现资金使用方面在违法违规的情况。资产管理方面制度是健全的,未发现资产购置方面存在违规性行为,未发现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不安全的情况。群众满意度结果较高。绩效评价得分94.30分,结果为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7月,经州财政局同意,无偿划拨基层51个乡镇和5个农场56台打印机,价值8.29万元,主要用于人口监测信息管理工作。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反映财政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疾病应急救助(项):反映财政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州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附件: 州卫健委2019年决算公开报表(本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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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