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州卫生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8年德宏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及省卫健委《2018年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年度工作编制情况报告如下:
本年度报告由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其他应报告的事项与附表十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德宏州人民政府网站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德宏州芒市勇罕街9号,邮编:678400,联系电话:0692—2121111,电子邮箱:dhzwjwbgs@163.com)。
一、概述
2018年,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德宏州卫生计生系统各县市、委直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2018年德宏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州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加强领导,统筹规划。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我委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办公室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承办职能科室,落实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制定工作落实方案。一是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36号)和《2018年德宏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德政办发〔2018〕40号)要求,下发《2018年德宏州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德卫计发〔2018〕151号)、《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考核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德卫计发〔2018〕66号)、《德宏州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了省卫计委《2018年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要点》。二是召开全州卫生计生系统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会。州卫生计生委副调研员杨丛愿向大会汇报全州卫生计生系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并就2018年工作要求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3.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宣传培训。一是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学习培训计划,及时组织广大领导干部学习《条例》,及时传达各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二是利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发布政府信息。三是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2018年共召开业务培训3场,参训人员120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州卫计委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突出卫生计生特色,拓展和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卫生计生官方网站、微信、电视、广播、报纸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以来,在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66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15条。委机关设置了固定的公开栏,公开干部任用等情况,并在单位办公区大门两侧设置了信息公开宣传栏,对我委职能职责、各科室职能职责、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情况进行了公开;在办公区设置黑板2块,并及时更新板报内容。对需要临时性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及时公开,切实方便了广大群众到机关办理事务。我委向省州各级媒体、网站上报全州卫生计生工作最新动态、政策解读及健康教育知识等。全年共发布信息2035余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信息的公开工作。配合物价部门及时回应群众对医疗服务收费信息的关切,通过各医疗单位电子显示屏及公开栏发布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价格,各医疗卫生机构均在醒目位置设置药品及服务收费公示牌,主动向住院患者发放入院须知,方便患者及家属获取各项服务信息。二是进一步整合卫生计生热线电话、政府信箱等信息诉求反映渠道,每月平均接听各类咨询电话100余个,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现场答复率、按时办结率、反馈满意率均达到100%。三是细化明确了我委机关16个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对各所属门户网站政务运行信息、便民服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先后整改各类问题5项,信息公开环境进一步优化。四是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行政权力运行、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等重点工作,对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领域信息情况进行公开。将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患者门诊均次费用、住院平均天数、出院患者均次费用、药占比等信息通过发布公开文件形式公告,切实保障群众对医疗服务的知情权、监督权和选择权。五是加强考录招聘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州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岗位、考录情况相关信息。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枯水期、丰水期的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
重要卫生、计生信息的公开由各科室科长审核,分管领导把关后,及时通过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dh.gov.cn/wjw/Web/_M1_1709301007208e8297bB4Ab6B3cc5B_1.htm)公开。州卫计委定期召开委党组会议、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医改、疾病预防等群众较为关注的卫计信息,及时将此类信息在专栏公开。如群众对相关卫生、计生信息有疑问,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来访和来信等形式,向州卫计委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况。同时,州卫计委还通过《德宏团结报》、德宏电视台、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栏等多个平台加强宣传重点公开领域信息,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为全面提升网办效率和成效,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等工作要求,我委入驻网上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共51项,梳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属于“网上预约”事项36个(公共服务类事项15项由于在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故不适合开通“网上预约”功能),比例为100%;“网上办”的事项18个,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00%实现网上办理;“就近办”的事项30个,比例达57%;“一次办”的事项42个,比例达81%;“至少跑 2次”事项5个,比例为9%。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2018年德宏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定期开展检查、通报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了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共公开2018年州人大代表和州政协委员建议、提案21件,办复率、满意率100%。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1.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德政办发〔2018〕62号)要求,明确政策解读的范围、流程、方案、材料、形式、途径、回应等工作要求,要求县市和委直属单位严格按照解读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着重做好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新旧政策差异等解读工作。
2.落实解读责任分工。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主体责任。一是州卫生计生委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各部门、各科室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并负责网站政策解读专栏信息发布与更新、解读制度的落实与完善等工作。二是坚持政策文件起草科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三是由州法规科负责规范性文件解读的审核与协调工作,2018年共解读规范性文件3篇,其他文件解读5篇。
3.严格落实解读程序。严格政策文件解读源头控制,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三同步”工作程序要求,将政策解读和公开属性嵌入公文办理程序全过程。一是“同步起草”。科室在起草规范性文件及以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同步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时间、解读途径等。二是“同步审批”。解读方案经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州政府办公室,无解读方案的,州政府办公室一律不予收文、办理。对需提请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一并提请会议审议。三是“同步发布”。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各科室及时组织撰写解读材料,并于政策文件印发后尽快提交州卫生计生委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4.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政策解读回应机制。政府主要领导及门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机制,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新闻媒体采访和撰写发表政策解读文章等方式主动解读政策和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社会通报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决策等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1.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06号)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一是根据《德宏州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完善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制度、舆情分析研判机制、舆情处置部门联动等工作机制。在社会高度关注的舆情事件中,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审批,澄清事实,疏导情绪,化解矛盾,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类型、级别等情况,实施舆论引导措施,加强网络正面报道。二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逐级汇报。
2.做好舆情处置与回应。对网民关注度高的热点信息、反映社会问题的焦点信息以及涉及敏感话题的消息和言论重点观察,做好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在重大节假日和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安排工作人员做好24小时值班,开展全网监测。
3.接待来访群众100余人次;年内共收到信访件9件,现已全部办结,来信来访数较去年有所下降。按属地管理原则,州卫生计生委组织专门力量,对州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社会矛盾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开展大检查,保持了州级卫生计生系统的安全稳定。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州卫计委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1.提高政府网站建设和运维管理水平。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处理政府网站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各县市委直属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单位信息审核、编辑、上报等工作,保障政府网站正常运转。二是根据国务院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将部门网站以栏目网站的形式开设在德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方,委直属单位栏目开设形式设在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专栏子栏目中,统一由州政府网站管理。
2.建立政府网站常态化检测机制。一是严格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认真落实好保密审查程序,对上网发布的政府信息,由专人严格审查,确保无误后再由分管领导签字后进行公开,确保上网信息安全、准确、真实。二是加强网站监测,监测网站的错字、漏字、死链、错链以及空白栏目等问题,有效监督网站信息更新和信息发布质量情况,及时发现整改关闭网站中存在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适用”等问题。
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州卫计委未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制定了《德宏州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德宏州卫生计生委政府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二是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审查职责,坚持“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落实保密审查程序,对发布的政府信息,由专人严格反复审查,并填写《德宏州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表》,确保无误后由分管领导签字后进行公开,做到审查有依据、有审批、有记录,防止因审查不严导致失泄密事件发生。三是将信息发布与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结合,对能公开的文件标注“此件公开发布”字样,已申请公开或者是删减后公开的文件标注“此件已申请公开”“此件删减后公开”,从源头上保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有效实施。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监督检查制度,由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保密安全工作大检查,对保密隐患早发现、早处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2018年德宏州卫生计生委未发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泄密事件。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完善。围绕贯彻《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
2.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方面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3.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政府的公开意识不强,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公开方式单一化、陈旧化,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还有较大距离。
4.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有待提高。由于医疗卫生信息涉及面多量大,动态性强,人员力量不足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1.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加强宣传卫生计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和完善医疗卫生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流程和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
2.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卫生计生惠民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政府网站开设专栏等进行集中发布,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3.大力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积极顺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趋势,加大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的公开集约化平台体系建设,整合信息公开平台资源,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
4.努力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积极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5.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制定业务培训计划,针对队伍建设的专业化、理论化进行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十四、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本年报统计数据中,为突出民生信息,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的行政许可、科教文体卫生等信息进行了统计,其余政府信息未做专门统计,所以上述政府信息相加并不等于全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66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6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5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35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8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3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7 |
|
县市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
|
州直部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杨杏
主任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5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0 |
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