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3〕113号)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州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进一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长效机制,对卫生工作的开展取到了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卫生政务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编制了《德宏州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德宏州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计划》《德宏州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德宏州卫生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方式、公开程序、依申请公开的范围,把公开内容细化分解到各科室,责任到人,建立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制作、审查、发布、归档4个程序,使政府信息公开切实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作。在德宏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德宏卫生信息网上开设了机构职能、法律依据、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工作动态、业务及服务等栏目,将重要的卫生政策、措施、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信息适时进行公布和更新,实现了管理、审批的公开、透明、便民、及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 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及时高效地满足社会公众对医疗卫生政务信息的多样化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根据上级要求,州卫生局和州直医疗卫生单位规范听证、公示、通报和查询工作,及时通报全州医疗卫生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事项。
据统计,2014,我局及州直医疗卫生单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卫生信息网、政务微博及政务微信与向公众公开信息累计345条(其中:重要事项公示5项,重点工作通报6项);在新闻媒体公开信息276条;参加“德宏热线”1次;接听96128专线电话4次。对局机关及州直医疗卫生单位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州直医疗卫生单位人员招聘、州人民医院和州第二人民医院专家信息、就医导向、预约诊疗服务专家情况、新农合缴费筹资等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德宏卫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州卫生局、州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县市卫生局把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完成年度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州卫生局充分发挥德宏州卫生局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平台作用的职能,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并对公众提出的医疗卫生问题进行答疑解难;通过主流媒体和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扩大透明度和影响力,较好地推动了我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全面贯彻实施。州直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医院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和患者公开有关信息,公开医院相关部门电话、挂牌上岗,各科室在显要位置公开公示服务承诺,适时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加强医院与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全方位、多渠道、经常化、自觉地接受监督,增强了医疗服务透明度,加强医患沟通,减少医患矛盾。
(二)主动公开形式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网站、德宏卫生信息网,新闻报道,新闻专访,96128政务专线、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告栏、电子大屏幕等形式、途径发布政府信息、医疗机构诊疗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我局未接到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和咨询情况。
三、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引发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在贯彻执行过程中虽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个别工作仍有待进一步推进和深入。一是对现有重大事项公示和通报制度政策界定存在模糊认识,执行还有不准确、不到位的情况;二是个别科室和州直医疗卫生单位上报工作情况不及时;三是宣传报道不够及时;四是工作记录不全,造成年度统计数据不全面;五是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大部分没有接受过专门培训。
(二)下步工作打算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只有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才能抓出更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继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政务公开加强卫生政务服务的意见》(卫办发〔2012〕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3〕113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修订)等3个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德政办发〔2014〕4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二是狠抓工作落实。结合实际工作,对重大决策实施听证,对重要事项进行公示,对重点工作进行通报,对医疗卫生信息不断充实,把政府信息公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落实到具体日常工作中,强化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三是积极探索长效机制。针对前期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健全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成为促进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再上新台阶的动力。四是把政府信息公开、阳光政务继续延伸,进一步探索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新路子,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建立实施平台和机制,把医疗卫生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确保全州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我州桥头堡黄金口岸和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德宏州卫生局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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