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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办发[2010]43号),德宏州统计局设置为德宏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州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实施州委、州人民政府、省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指导全州各县市、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在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3、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全州社会监测和统计执法。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工业、投资、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能源、消费、收入、人口、劳动力、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5、搜集、整理、提供全州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州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全省州(市)、县及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州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
6、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州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搞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7、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州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全州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和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的要求,组织实施全州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培训和考试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州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协助县市政府管理县市统计局局长、副局长;
9、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加工,统计核算、上报提供服务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德宏州统计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德宏州统计局2021、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等次。
2、加强组织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和国家安全责任
州统计局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认真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好意识形态责任,不断强化总体国家安全观。一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修订完善局规章制度及领导小组文件汇编。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三是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做好二十大召开前后重要时期的网络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信息通报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统计数据和统计网络安全。
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质量
一是克服疫情影响,全力做好专业统计。充分发挥“测量仪和晴雨表”的作用,全力组织实施专业统计工作,提高疫情影响下的经济运行监测预判能力,为及时决策提供好科学参考。二是强化统计服务,认真做好监测分析。全年编发《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月度卡片》《GDP支撑指标监测分析和专报卡片》22期3000余份,及时发布《德宏统计年鉴》《2022德宏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全年撰写统计分析、统计简析、统计专题报告100余篇。组织撰写德宏州及各县市“2018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综述”系列分析报告共15篇。编写党的十八大以来德宏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7篇。全年共回复来函、来电和来访咨询数据近400次,全方位多角度向社会公众解读统计数据和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三是抓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收尾工作,及时筹措资金,按时兑付“两员”补助。
4、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执行上级部署,全面落实防控责任。在局领导的带领下,边境值守同志日夜奋战在疫情防守的最前沿,千方百计筑牢国家防疫安全的第一道防线。2022年共派出49批次、207人次到瑞丽边境一线值守,其中:党员108人次。派出增援联防所、瑞丽网格疫情防控人员4批次,近200天。二是守边境、巡网格和做业务共同完成。不仅做好边境疫情卡点的巡逻和社区网格的排查工作,还按时按质完成好常规统计数据报表业务,为全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三是为值守卡点防控工作助力。积极争取资金,全年为值守卡点基础设施、技防物防投入资金13余万元。四是积极参与共驻共建社区疫情防控和“创文”办实事工作。全局20名在职党员,全年参加社区值班170人次(天),有力助推社区工作。
5、扎实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和“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
一是扎实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主题实践活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全年工作任务清单。二是强化领导干部下基层服务工作。制定局领导下基层调研计划,建立了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县市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下县市、下企业,对经济发展和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症结问诊把脉、对症施策,精准服务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局领导班子下基层85次249天。
三是扎实推进“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对标对象,开展学习交流,认真查摆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激发全局干部职工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激情。
6、持续强化统计法治建设,严格统计执法
一是抓好专项纠治活动,发挥统计监督效能。二是严格统计执法,统计生态进一步优化。三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数据质量。四是深化法治宣传,统计普法走深走实。
7、以专项纠治为抓手,统计监督持续强化
高度重视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汇报,主要领导分别专题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对做好有关工作做出重要部署和要求,州政府分管领导对做好专项纠治作出了具体工作批示,有力推动工作落实。一是持续不断把统计法律法规、重点统计改革任务以及统计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年度学习计划。二是加强与州纪委监委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协调联动。成立了德宏州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德宏州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对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助推专项纠治工作有序开展。
8、统计队伍素质明显提升,统计教育培训有新进展
围绕“锤炼一流统计队伍,提供一流统计服务,打造一流统计品牌”的目标,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的相结合方式,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能力。一是加强统计行风建设,与县市及州局各科室负责人签订行风责任书。二是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统计局举办的各类统计业务知识培训班。三是加强对部门统计业务、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培训教育。四是扎实推进统计局法律法规进党校。
9、强化信息网络支撑,推动数据互通共享
一是不断健全完善网络化办公设施,强化技术支撑,完成多功能会议室改造,完成了全省统计协同办公系统OA建设和全局OA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及全州统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及应用,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实现“部门信息实时共享”的重大突破。二是不断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推动数据共享取得实质进展。不断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建立了稳定和密切的联系。既有利于统计部门“把好脉”,对经济形势做好分析预判,也有利于主管部门在管理经济中及时发现问题和短板,找准工作抓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德宏州统计局设办公室、国民经济核算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科、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能源投资统计科、工业贸易统计科、统计法规科、德宏州统计局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统计分局、加挂服务业统计科牌子、加挂统计执法支队牌子。下属科级事业单位1个为德宏州统计局普查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6,897,928.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97,928.6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54,146.58元,下降8.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54,146.58元,下降8.6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开展工作项目减少,减少项目为第七次人口普查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6,897,928.66元。其中:基本支出5,306,867.20元,占总支出的76.93%;项目支出1,591,061.46元,占总支出的23.0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54,146.58元,下降8.6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59,844.27元,下降4.67%;项目支出减少394,302.31元,下降19.8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开展工作项目减少,减少项目为第七次人口普查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06,867.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98万元,下降4.67%,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退休1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64,592.20元,占基本支出的91.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2,275.00元,占基本支出的8.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91,061.4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1,6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2010506 统计管理125,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维护费;
3、2010507 专项普查活动299,745.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2010508 统计抽样调查99,988.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
4、2010599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50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印刷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2013699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8,903.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
6、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8,104.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2019999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11,4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2019999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6,321.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97,928.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54,146.58元,下降8.66%,主要原因是(1)2022年退休1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2022年开展工作项目经费减少,减少项目为第七次人口普查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59,212.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9%。主要用于:(1)行政运行4,270,433.30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根据财预[2015]205号文件将人员经费中属公车改革后交通费补贴等支出);(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1,600.00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3)统计管理125,000.00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4)专项普查活动299,745.00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5)统计抽样调查99,988.00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6)其他统计信息事务500,000.00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7)其他共产党事务20,903.00元,为商品和服务支出;(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1,543.46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0,307.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9,367.73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11,400.00元,为商品和服务支出;(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8,473.76元,为工资福利支出,属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4,669.95元,为工资福利支出,属单位缴纳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6,458.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主要用于(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6,321.00元;(2)公务员医疗补助79,738.24元;(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399.3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1,9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71,95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82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2,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1.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2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82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2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5,759.05元,下降43.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6,054.05元,下降46.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5.00元,下降8.3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了当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行政工作任务和开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专项普查活动、其他统计信息事务等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行政工作任务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专项普查活动、其他统计信息事务等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包括上下级统计部门因工作需接待的,以及部门之间确实因工作而需要接待的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2,275.00元,比上年减少8,675.00元,下降1.92%,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中的交通补贴比上年减少,2022年单位退休1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612.20元、电费3,660.25元、邮电费1,601.31元、工会经费120,757.27元、其他交通费用283,824.9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开支22,819.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资产总额768,895.60元,其中,流动资产12,930.44元,固定资产755,965.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0,857.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9,814.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119,69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876.9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676.9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6,876.9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41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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