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商务局

对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91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2216   作者:  日期:2025/10/24

焦艾、王胜范、张蓉华等三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早市发展的提案》(第1304009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研究提案。收到提案后,我局立即组织业务骨干对提案中的建议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并对提案内容相关的省州政策文件、相关工作开展进行了认真梳理。

(二)提案办理。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围绕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我局与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瑞丽市人民政府、芒市人民政府充分沟通协调,认真研究各单位的会办意见,起草了提案办理的答复函初稿。

(三)提案答复。在将答复函初稿征求委员意见后,对答复

  

函初稿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按照提案答复工作步骤要求,正式答复提案人,完成提案办理工作。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针对委员提出的问题,早市发展面临诸多阻碍。一方面,场地限制严重,许多早市因缺乏合适的经营场地,被迫在狭窄的街巷或临时空地经营,不仅影响摊位的合理布局和商品展示,还容易引发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早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水电供应不稳定,摊位设施简陋,缺乏统一规划和维护,给摊主经营和顾客购物带来不便。此外,早市在经营过程中还面临着管理不规范、政策支持不足等问题,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局与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瑞丽市人民政府、芒市人民政府充分沟通协调,认真研究有效的破局方式方法,争取在下一步工作中完成委员建议。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答复

目前,德宏州符合早市的聚集区有农集贸市场和年久自成的早街。例如像芒市城区11个农贸市场、城西社区早街、遮放户拉农贸市场(早撒)、芒那线轩岗段牛肉小集等。市场建设属于营利性商业行为,主要采取企业主导、自负盈亏的方式建设,政府对农(集)贸市场商业聚集区等具有盈利性的投资项目不再大包大揽而是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鼓励社会主体参与市场建设。

针对提案建议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鼓励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在不影响居民交通出行和市容环境的前提下,鼓励发展早夜间经济,在人口集中区域布设一批便民早晚市场。由于市场建设属于营利性商业行为,政府部门不再对项目投资大包大揽,所以我们鼓励有条件的社会主体参与早市建设。政府部门将配合完善建成区早市周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现商务部门正积极组织申报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待申报成功后,将重点支持早市建设需求和老旧市场提升改造等项目,加快德宏州市场经济进一步复苏。

(二)加强监督管理。一是由各县(市)政府牵头,商务、市场监督管理、住建等有关部门配合,在保障安全、不挤占盲道、消防通道、应急通道,不影响交通和市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采取划区域、划范围、划点位、限时间等多种举措,保障早市、农集贸市场等的有序经营。二是优化准入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简化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摊点备案卡等证照的办理流程。三是加大对商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要求经营者明码标价,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积极推进你点我检活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德宏州商务局

                                                               2025930

(联系人及电话:市场体系建设科0692-212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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