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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水利局

德宏州水利局关于2026年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浏览量:1293   作者:  日期:2026/3/24

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水利局,陇川县麻栗坝水库(灌区)管理局,州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6年水利工程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云水人〔2026〕5号)及《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德宏州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德宏州水利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于2026年7月开展水利工程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审核推荐工作。为做好全州水利工程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及推荐工作,现将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及审核推荐

   评审职称:水利工程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审核推荐: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二、评审范围

   全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测量等专业科研、规划、勘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符合水利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水利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水利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德宏州水利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仅负责评议、认定州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及州属企事业单位直接从事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初级职称资格条件。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和破格申报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5号)有关要求执行(附件2)。

   (二)变更职称系列申报条件

   因工作变动及专业技术岗位调整,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职称系列(专业)与原取得的职称系列(专业)不一致的,从事现工程技术岗位满1年以上并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具备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可申报转评职称系列(专业)。原取得的职称以后的相关相近业绩成果,可作为转评职称的业绩参考。

   四、申报程序

   (一)州属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二)县市所属人员: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县市及以下单位工作人员还须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由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指定具体承办单位负责申报。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经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后,由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指定具体承办单位负责申报;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属地原则,在单位注册地申报推荐,经所在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指定具体承办单位负责申报。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规范、手续齐全,并按相关规定装订成册,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

   (一)申报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准备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3份。

   要求:认真阅读《评审表》填表说明,规范填写,审核严格,意见明确,印章清晰。1份放入评审材料,2份单独报送。

   2.《推荐评审水利工程职称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以下简称《情况简表》)一式2份。

   要求:1份放入评审材料中装订成册;1份单独报送。

   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要求:复印清晰,平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A4纸单面。1份放入评审材料中装订成册,1份单独报送。

   4.申报人本人电子照片1份。

   要求:证件照为本人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4.5:7—6:7,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证件照的格式为jpg格式;证件照的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

   5.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

   要求:申报人员需提供自工作以来取得的全部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包括第一学历、全日制教育学历、工作后在职教育学历等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复印清晰,平正,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

   6.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取得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资格文件和聘书复印件各1份。

   要求:复印清晰,平正,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

   7.任现职以来参加相关专业学术培训(进修)、获得继续教育证书或参加学术交流证明材料1份。

   8.业绩成果和研究成果。

   (1)州直部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研究成果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州(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优秀设计、优质工程等专项奖1项以上。②参与编写技术报告1篇以上,主要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顺,结论正确,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用性,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审查。③独撰或作为主要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1篇以上。

   (2)县市及以下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研究成果不作硬性要求。

   论文用稿通知不予采用,论文必须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如有多篇论文,装订顺序与《情况简表》填写顺序一致。

   9.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提供能证明单位非公性质及本人与单位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10.评审材料。

   要求:将评审材料按《德宏州水利工程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要求规范牢固装订成一册,《一览表》须牢固粘贴于资料袋或者文件盒正面。

   11.《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纸质表格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要求:统一用Excel制作,请勿合并单元格或者拆分单元格,由各县市具体承办单位和州直相关单位汇总填写,纸质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申报单位报送材料

   1.《XX单位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以下简称《名册》)A3纸质版文件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

   要求:统一用Excel制作,请勿合并单元格或者拆分单元格,由各申报单位汇总填报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

   2.《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采集表》)纸质版文件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

   要求:采集表的内容请根据采集表中的填报说明填写,职称系列只能选择请勿复制粘贴进表格,专业(类别)和子专业根据下拉选项选择。由各申报单位汇总填报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采集表》内名单顺序须与《名册》表内名单顺序一致。

   3.《评审表》一式3份。

   要求:填写规范,楷书签名,审核严格,意见明确,印章清晰。1份按《一览表》要求顺序放入评审资料袋或文件盒中,2份单独报送,顺序须与《名册》顺序一致。

   4.纸质《评审简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要求:1份放入评审材料,1份单独报送,顺序须与《名册》顺序一致。

   5.申报人员电子照片。

   要求:请将电子照片打包报送,打包文件名须注明单位、内容、级别、人数等信息(例:“XXX水利局中级职称电子照片X人.ZIP”)

   6.评审材料。

   要求:审核清查评审材料,按《名册》顺序整理报送。

   (三)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准备材料

   2026年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采用线上方式进行申报、受理、审核,请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6年水利工程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云水人〔2026〕5号)文件要求进行申报。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报到单位注册地由各县市水利局统一申报(州属单位直接由单位统一报送州水利局)。申报人员、各级审核单位可通过访问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hrss.yn.gov.cn/zjgl/qt/index/zlsy),及时做好账号注册(已在平台注册过账号,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申报、审核推荐等工作。相关操作说明可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栏下载。

   六、有关事项

   (一)规范申报行为

   申报人员必须如实填报申报信息,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用人单位不按本单位规定程序推荐,或各级审核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2个及以上同级评委会报送申报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报送其他评委会评审。

   (二)用人单位职责

   用人单位要组织学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5号)、《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德人社通〔2022〕77号),指导职工规范准备申报材料,督促引导职工诚信申报,强化用人单位推荐审核职能职责。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规定,各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将《情况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向上级部门报送,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为职称评审把好入口关。同时用人单位需提交报送《真实性审核承诺书》(附件4)。线下申报、网上申报时,均须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所有提交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承诺其真实性,同时明确审核人员姓名,经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逐级提交报送。

   (三)主管部门职责

   各级主管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5号),把好职称评审审核关,不符合申报推荐要求的,一律不得推荐上报。

   (四)强化职称申报评审核查追责

   加大职称评审各环节违纪违规行为的倒查追责力度。州水利局将加强对申报各环节反映问题的核查处理,进一步加大倒查追责力度。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程序推荐或各级审核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五)相关要求

   1.各级证书主要包括技术员证、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各级聘书主要证明申报人员曾被聘任在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累计年限。申报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以2026年12月30日为截止时间。

   2.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等相关规定办理。

   3.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材料仅清退《评审表》,其他材料均统一销毁,请申报人员根据需要做好个人材料的备份工作。文件复印要求:2页以上复印件请双面复印。

   (六)材料报送事项

   县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须经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上报,州直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由所在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上报。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6月5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州水利局审核时间为2026年6月8—19日。

   请各申报单位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提前和逾期,概不受理。报送材料必须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统一派专人报送。

   报送材料地点:州水利局党总支办公室(芒市目瑙纵歌路13号办公一区二楼203室)。

   联系人及电话:廖老师,0692-3990345,17708829582。





德宏州水利局

2026年3月23日

    [附件: 附件1.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6年水利工程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 附件2. 《云南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附件: 附件3.申报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相关材料

    [附件: 附件4.真实性审核承诺书

    [附件: 附件5 公示情况说明模板(供参考)

文章来源:德宏州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