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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2083   作者:  日期:202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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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本级)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州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州水资源利用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州和跨县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州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按照规定负责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州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州级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水事纠纷,指导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行政主管部门所管辖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11.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2.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实施水利科技政策与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国际河流的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执行水利工程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13.职能转变。州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德宏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主要职责

   开展集工程测量、地质勘察、规划、水库、电站、河道治理、灌溉排涝、泵站、水匣、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等涉水有关的项目设计、工程造价、土工试验、施工现场指导及工程咨询等业务。  

   (三)德宏州龙江水库管护局主要职责

   1.负责统筹龙江水库、弄另水库管理保护范围内的开发建设和综合管理职责,检查指导管理范围内的企业主全面落实企业管理主体责任。

   2.负责统筹龙江水库、弄另水库管理保护范围内的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工作,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统筹龙江水库、弄另水库管理保护范围内的日常保洁、安全生产、防洪、水资源调配、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做好水污染防治、航运及航道管理、渔业生产及渔政管理等工作。

   4.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开展龙江水库、弄另水库管理保护范围内综合执法工作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承担州水利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委托的有关执法事项。

   5.承办州委、州政府和州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资产财务科、规划计划科、建设运行管理科、水政水保科、水资源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水旱灾害防御科、监督科、党总支、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德宏州水利工程管理站、德宏州水土保持环境监测分站、德宏州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德宏州河湖管理站。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本级)

   2.德宏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

   3.德宏州龙江水库管护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本级)

   2.德宏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

   3.德宏州龙江水库管护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无经费自理人员。

   我部门2024年末无其他人员。包括无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无经费自理人员。

   年末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无离休人员,无退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6人(无离休人员,退休86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无超编车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本级)重点工作

   1.2024年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7.34亿元,完成年度任务数20亿元的36.7%,同比增长8.9%。完成帮董水库竣工验收和马仑河水库、芒回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完成长地方水库枢纽工程竣工验收。完成芒市芒掌水库、陇川县芒允水库、陇川县别乃河一级、二级电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和帕色河水库、弄贯水库、蚌相水库、小石桥水库除险加固下闸蓄水验收。2024年所有国债资金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完成投资2.61亿元,投资完成率100%,资金支付率100%。

   2.2024年全州各级河湖长累计开展巡河38444次,开展暗访或督察588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62个,清理河湖库渠1326条(次),清理河道污染物37195吨。全州16个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100%。

   3.2024年群众反映的饮水安全问题办结率100%,无因农村饮水安全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人口,完成农村供水保障3年行动明确的63件项目,解决中度干旱条件下因旱应急送水人口1.92万人,同步解决水源不稳定人口16.58万人。全州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6.3%,较2023年底提高2.11个百分点。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工作,完成验收面积186.3万亩。全州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达到0.51。

   4.2024年完成水资源费征收6006.48万元,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1073万元。有序推进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6.4km2。成功申报南底河、弄莫湖为2023年全省绿美河湖标杆,完成南宛河、龙江水电站水库等7条河湖的达标达效认定工作。

   5.扎实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全州共储备价值97.71万元的防汛物资及设备,争取资金454.29万元开展抗旱保供水工程建设,修复抗旱水源和调水供水设施21件(套),解决因旱影响人口9142人、大牲畜2053头。完成了238个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及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点维护,共发出山洪预警249次,向山洪灾害责任发送预警短信13669条,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短信13833条,进一步提高防汛预警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运行保障能力。

   6.集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9轮,州和各县市水利局累计出动检查人员491人次,检查服务企业单位498家次,排查重大风险62项,62项重大风险均落实“4个清单”管控措施,风险管控率100%;检查发现并完成治理重大隐患14项,重大隐患治理率100%;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199个,已完成整改1167个,整改率97%。完成系统内63座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和20座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7.严格水行政执法,全州2024年共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法规宣传活动20场次,摆放宣传展板60块,悬挂宣传标语38条(幅),发放各种宣传材料9000余份,查处非法采砂行为16起,结案15起,罚款24.4万,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0.27万元,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两起、罚款10万元。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件,实现了零的突破。

   (二)德宏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重点工作

   德宏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承担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技术指导。2024年主要完成芒市瑞丽江戛中段采砂规划编制工作,可采区规划时段内可采总量为24.84万m3,年度控制可开采量为8.28万m3。编制完成云南盈江产业园区昔马东片区“标准地”供水保障方案、云南盈江产业园区昔马化工园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陇川县老马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陇川县海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云南省大盈江德宏段“十四五”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陇川县弄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技施设计阶段工作、芒市果朗河二期治理工程技施设计服务工作、陇川县户撒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工作、持续开展陇川县吕门水库至广场水库连通工程技施阶段设计服务工作。编制完成云南省大盈江治理方案、云南省瑞丽江治理方案。完成州水利局相关业务科室下达的项目技术审查工作。如:河道治理工程、采砂规划、年度采砂实施方案、疏浚砂综合利用方案、水库除险加固、中型水库防洪应急预案等。

   (三)德宏州龙江水库管护局重点工作

   1.开展库区日常巡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有效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定期对库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为提升库区水环境质量提供有力保障,共开展库区日常巡查75次。

   2.开展打击非法捕鱼执法行动。联合州农业农村局、芒市公安局以及库区周边乡镇等单位,开展打击非法捕鱼联合执法行动3次,本部门单独开展禁渔期执法行动10次,查获并扣押电鱼工具3套、竹筏1艘、违规渔具60套,现场放生非法捕捞水产180余斤。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有效保护了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平衡。

   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防溺水工作。在重大节日及汛期,安排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在库区开展安全巡查,保障库区各项生产安全,对龙江、弄另水电站及库区内的龙江客运船舶合作社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水电站的大坝、厂房、升压站、电站周围边坡及客运船舶的消防救援设备、船体安全、船舶驾驶证件进行了检查,要求3家单位提高警惕,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防患于未然。根据上级下达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库区防溺水工作,在开展库区日常巡查工作中,向在库区两岸游玩、钓鱼人员发放《安全告知书》并签字留档。在龙江水库增加安装禁止游泳安全警示牌13块,安装救生杆80根,在库区码头放置救生衣8件。今年来,龙江及弄另库区未发生安全事故。

   4.持续推进龙江水库生态渔业发展项目。根据《德宏州龙江水电站水库生态渔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州龙江水库管护局指导大水面生态养殖企业持续推进项目的实施,截至目前已完成6个水环境和渔业资源管护点的建设、大水面网具的布置、渔船的建造、980吨鱼苗的投放等工作,完成总投资1980万元。

   5.开展“中国水周”法律知识宣传活动。联合州农业农村局、陇川县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勐约乡政府在勐约乡摆摊设点开展“中国水周”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宣传手册500余册,悬挂主题宣传横幅8条,发放手提宣传袋400余个、节水护水宣传围裙500余条。

   6.开展库区非法采砂监督检查工作。2024年开展库区非法采砂监督检查10次,派出执法人员夜间到龙江水库库尾进行蹲守,一旦发现盗采河砂行为立即处置。

   7.认真开展防洪度汛保安全工作。龙江水库管护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电站企业落实管理主体责任、防洪保安全责任。今年来,开展防汛检查13次,开展防汛演练2次,确保龙江水库、弄另水库安全度汛。

   8.开展库区“四乱”问题排查工作。以河湖长制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按照河湖“清四乱”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有关部署,州龙江水库管护局认真开展库区“四乱”问题排查工作,拆除违规建设的漂浮钢架房18间、1350平方米,拆除影响船舶安全航行障碍物3500米。

   9.开展弄另水库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项目前期工作。2024年5月,州龙江水库管护局邀请云南省水产研究所专家到弄另水库开展水生生物监测、水样分析、浮游生物取样调查等工作,并向附近村民了解水库建成前后鱼类分布及变化情况、渔业生产情况及沿途村寨渔业资源保护情况,为编制《弄另水电站水库生态渔业发展项目论证报告》和下一步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打好坚实基础。

   10.开展龙江库区垂钓区和禁钓区划定前期工作。为规范龙江水库库区垂钓行为,保护水环境,助力乡村振兴,龙江水库管护局多次实地踏勘调研,组织有关部门和部分乡镇代表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并征求部分钓鱼爱好者、库区群众的意见,对龙江水库禁钓区及库区垂钓管理进行科学规划,综合各方意见和建议,龙江水库管护局完成了《龙江水库禁钓区划定及库区垂钓管理方案》的编制,待征求意见完成后即可实施。

   11.开展龙江库区管理办法制定的前期工作。为了加强龙江水库的保护和管理,防治水体污染、水土流失和水库淤积,保障人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龙江库区实际,开展库区管理办法制定的前期工作,完成《德宏州龙江水库弄另水库管理办法》初稿,提交法律顾问审核。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9316464.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232691.88元,占总收入的95.77%;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2075834.75元,占总收入的4.21%;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7937.65元,占总收入的0.0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799618.80元,增长67.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955144.06元,增长67.03%;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增加849634.75元,增长69.29%;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5160.01元,下降39.4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比上年增加了拨入瑞丽江灌区工程中央及省级前期费以及大盈江流域防洪工程规划州级前期费等收入;二是财政拨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三是下属单位德宏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通过市场行为取得的事业收入增加,德宏州龙江水库管护局本年度增加了库区管护补助经费及人员工资费用,相应收入比上一年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9931384.37元。其中:基本支出17432723.11元,占总支出的34.91%;项目支出32498661.26元,占总支出的65.0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471042.14元,增长63.9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2772.86元,增长0.71%;项目支出增加19348269.28元,增长147.13%;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了瑞丽江灌区工程中央及省级前期费以及大盈江流域防洪工程规划州级前期费支出;二是财政拨款职工住房补贴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三是下属单位德宏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自收自支水利前期工作的费用增加,德宏州龙江水库管护局本年度增加了库区管护补助经费及人员工资费用,相应支出比上一年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32723.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809756.52元,占基本支出的96.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2966.59元,占基本支出的3.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498661.2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143240.00元。

   1.2024年第一批州预算内项目瑞丽江灌区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经费733984.00元,主要用于瑞丽江灌区工程前期设计费和项目前期的差旅费支出等。

   2.2024年州级重点建设项目大盈江流域防洪规划前期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瑞丽江灌区工程防洪规划前期费。

   3.2024年水利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076241.97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产生的办公、差旅、车辆运行维护、水电、邮电通信、会议等相关业务支出。

   4.非税征管成本补助经费目支出6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水文局水质监测及月报、通报编制费、河湖长制水质检测费、河湖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服务费,补助基层工会和干部职工体检费等。

   5.2023年重大项目前期专项瑞丽江灌区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经费项目经费13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瑞丽江灌区工程勘测设计费。

   6.瑞丽江灌区2023年第四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项目经费 2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瑞丽江灌区工程勘测设计费、规划报告费、投融资方案编审服务费、风险评估报告费、场地专题技术服务费和项目前期的差旅费支出等。

   7.2022年第三批省预算内瑞丽江灌区前期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经费2843240.00元,主要用于瑞丽江灌区工程勘测设计费。

   8.开展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经费2063301.49元,主要用于支付下属单位德宏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各项业务活动费用,包括人员出差费、地质勘察费、咨询服务试验检测费、评审专家咨询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

   9.运行管理保障项目经费174448.68元,主要用于保障德宏州龙江水库管护局正常运转,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产生的办公、差旅、车辆运行维护、水电、邮电通信、会议等相关业务支出。

   10.库区管护补助项目经费973431.00元,主要用于开展龙江水库、弄另水库垃圾漂浮物清理工作;对库区开展日常巡查、行政执法、安全生产检查、水环境保护等工作;对开展工会工作和工会活动给予资金支持。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232691.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0%。与上年相比增加18955144.06元,增长67.03%,完成年初预算的229.7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了瑞丽江灌区工程中央及省级前期费以及大盈江流域防洪工程规划州级前期费支出;二是财政拨款职工住房补贴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三是下属单位德宏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自收自支水利前期工作的费用增加,德宏州龙江水库管护局本年度增加了库区管护补助经费及人员工资费用,相应支出比上一年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08540.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24年第一批州预算内项目瑞丽江灌区前期工作经费、州级重点建设项目大盈江流域防洪规划前期经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党组织工作经费、2024年人员津贴补贴调整和奖励资金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以上支出为预算批复后,根据现实工作需要,财政下达的支出项目。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59779.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完成年初预算的141.68%。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内人员工资调整后,导致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增加;二是新增发放职工评优考核奖金、退休职工职业年金及死亡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20627.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完成年初预算的92.91%。主要用于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及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当年新增退休人员,导致医疗保险缴费及医疗补助支出减少。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0014445.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2%,完成年初预算的252.9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水利行业管理、各类水利前期工作、规划计划、水利工程建设运行、水政执法、水土保持、农村水利水电、水旱灾害防御、质量监督、水利安全生产、河湖长制工作、勘察设计、水库管护、瑞丽江灌区建设等业务活动支出;下属单位德宏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发放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瑞丽江灌区建设的各类资金和中央、省级下拨的资金支出。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292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0%,完成年初预算的87.48%。主要用于缴纳州水利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当年新增退休人员,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8900.00元,决算为193105.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242.08元,增长3.3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400.00元,决算为185711.0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17%,完成年初预算的9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500.00元,决算为7394.2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3%,完成年初预算的24.2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970.84元,增长2.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71.24元,增长20.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394.24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71.24元,增长20.7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8900.00元,支出决算为193105.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242.08元,增长3.3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400.00元,决算为185711.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500.00元,决算为7394.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970.84元,增长2.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71.24元,增长20.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394.24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71.24元,增长20.7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业务工作较上年增加,到县市开展工作次数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二是上级领导到龙江水库调研督查频次较上年增多,导致德宏州龙江水库管护局接待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无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数,无累计人次。

   2.无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水政执法、应急保障、执法执勤、勘察设计、地质勘探、水库管护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30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州委、州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以及上级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检查、督导和调研以及县市水利部门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无接待人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9268.59元,比上年减少11323.22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州水利局本级机关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行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资产总额43638507.46元,其中,流动资产5642570.48元,固定资产4840651.54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33033984.00元,无形资产121301.44元(净值),无其他资产(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396220.7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0666.19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出租房屋无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0020.5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410.00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23610.5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7444.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2499.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000633201111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汇总)1-11表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汇总]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汇总)]  

文章来源:德宏州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