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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7930   作者:  日期:2022/9/23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州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州水资源利用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州和跨县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州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按照规定负责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州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州级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水事纠纷,指导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行政主管部门所管辖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11、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2、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实施水利科技政策与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国际河流的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执行水利工程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13、职能转变。州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4、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州水利局和全州水利系统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强化水资源管理保护,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加大水利综合改革力度,扎实推进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全州水利建设成效显著,累计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6亿元,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重点水源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二是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河湖长制工作已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取得阶段成效;三是建立覆盖全州的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得到严格落实,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四是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实现了大小水库无一垮坝、重要江河堤防无一决口,和谐水利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五是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排查、维修养护以及定点帮扶工作,继续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认真落实“四不摘”政策,确保不发生规模返贫现象;六是深入依法治水管水,持续开展水利行业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加大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排查力度,深入开展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取得较好效果;七是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省、州决策部署,充分发扬伟大的抗疫精神、艰苦奋战、不畏艰难,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单位和2名个人被州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通报表扬;八是坚持不懈抓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和风清气正的环境得到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州水利局机关

2.州水利工程管理站

3.州水土保持环境监测分站

4.州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5.州河湖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已全部纳入社保)。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本级)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2,091.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1.79万元,占总收入的71.32%;其他收入600万元,占总收入的28.68%。与上年对比减少201.82万元下降8.80%,收入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批复在州水利局,而实际入各县市水利局,以及本年没有上级补助财政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1,49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8.58万元,占总支出的47.36%;项目支出787.68万元,占总支出的52.64%。与上年对比减少863.36万元,下降36.59%,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补助经费减少以及其他收入未支完。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8.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本年新增1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55.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7.6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69.52万元,主要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以及其他收入未支完,支出也相应减少。项目支出中:合同工社保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6.6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车辆运行、委托业务费等商品服务支出760.6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6.58%;工作队员及挂职干部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44%;办公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16.8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14%。   

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建设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2013101-行政运行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信创工作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9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208050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支出0.7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党支部工作。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86.7万元,主要于支援瑞丽边境一线疫情防控值守工作。

213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8.8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水利工作的各项工作经费。

2130308-水利前期工作支出24.47万元,主要用于编制水资源公报及瑞丽江大盈江规划前期工作。

2130320-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全国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德宏)及水库管护工作。

2130314-防汛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应急工作

2130316-农村水利支出9.9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测算工作。

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349.98万元,主要用于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1.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与上年对比减少867.83万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补助经费减少以及其他收入未支完。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8%。主要用于重点工程前期工作经费150万元;信创工作经费5万元;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2.8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奖励0.45万元;退休人员公用支出3.3万元;基层离退休党组织工作经费0.7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47万元;其他社保缴费1.88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8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主要用于支援瑞丽边境一线疫情防控值守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1,136.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9%。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工资及运行费用405.3万元;水利行业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8.88万元;勘察设计、水利规划报告编制等水利前期工作24.47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0万元;防汛抗旱业务10万元;农村水利9.96万元,事业人员工资及运行192.5万元;河湖长制工作等其他水利事业支出349.98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42.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15.86万元,完成预算的72.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45万元,完成预算的96.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的6.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数量减少以及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小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75万元,下降9.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4万元,增长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8万元,下降82.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数量减少以及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小于预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5万元,占97.44%;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占2.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4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州水利局机关开展业务调研、监督检查等往返各县市、各建设工地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工作任务以及上级水利部门到我州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和县市水利部门到州水利局汇报工作、学习业务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0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本年的非税征管成本经费列入了项目支出产生的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州水利局机关人员的日常公用支出,具体内容为:办公费5.32万元、水费0.7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2万元、接待费0.06万元、工会经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9万元,信息网络软件购置1.1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本级)资产总额1024.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8.88万元,固定资产423.1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9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5.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22.09万元,流动资产增加596.75万元,无形资产净值增加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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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3.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5.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8.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4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年末流动资产中有597.88万元为银行专户存款余额,是云南省水投公司下拨的直达资金州级重点项目瑞丽江大型灌区省级前期工作经费,因支付手续未办理完成,本年未支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德宏州水利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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