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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水利局机关2017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8970   作者:  日期:2018/9/11

 

德宏州水利局机关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州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州水利局机关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州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宏州水利局主要职责:(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工作、(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设施;(6)指导农村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7)负责防治水土流失;(8)指导农村水利工作;(9)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工作;(10)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11)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全州水利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和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坚定不移按照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发展思路和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任务,全力以赴打好水网建设大会战,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 

1、创新水利投资方式,加快推进水网建设。2017年以来,共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4.0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86 亿元,省级资金1.2亿元。累计完成水利投资10.13亿元,其中:完成基建投资6.22亿元,完成小农水投资3.91亿元。 

2、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水利管理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及时组织制定并报请州人民政府出台了《德宏州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德宏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水利投融资及监管模式改革,州人民政府与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组建了德宏水网投资有限公司,积极推进PPP模式。 

3、加强水利扶贫工作,全面完成年度脱贫目标任务。2016年德宏州脱贫出列的2.0201万贫困人口饮水保障得到了全面解决,达到了脱贫出列饮水有保障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直接投入资金138.43万元,帮助协调资金111.3万元,实施了州水利局挂钩帮扶盆都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增收项目,覆盖盆都村180户建档立卡户;帮助盆都村蚕桑产业示范基地向县、乡争取资金扩建桑棚1间;对盆都村7个村民小组农村饮水管网改造,受益人口1830人;蛮挡新寨、田头、东川3个村小组文化活动室七个一配备到位。2017年底脱贫141596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5%,盆都村脱贫出列。 

4、坚持高位推进,河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州共设置各级河长2442个,其中:州级河长18个,县市级河长303个,乡镇级河长880个,村级河长1241个。设立河长公示牌1381块。全州四级河长累计开展巡河9566次。其中州级河长巡河39次,县级河长巡河1245次,乡镇级河长巡河3241次,村级河长巡河5041次。通过河长巡河,河道堵塞、河道内倾倒垃圾、污水直排、围河造地种植等多年得不到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已经逐步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 

5、防汛抗旱卓有成效,水利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升。最大程度减轻了洪旱灾害损失,全力保障了全州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实现了因洪涝灾害人员无一伤亡,大小水库无一垮坝、重要江河堤防无一决口,年度防汛抗旱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 

6、持续抓好水利管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扎实有效。严格按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2017年全州完成征收水资源费4700余万元,做到应收尽收。 

7、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水利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升。着力抓好全州水利系统七五普法的组织实施,加强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全州没有发生重大水事矛盾纠纷和重大水事案件。 

8、严格水利安全监管,和谐水利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未发现违反招投标等工程建设管理相关问题,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现违反规定使用专项资金问题,确保了工程安全、资金安全、生产安全、干部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水利局机关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州水利局机关 

2.州水利工程管理站(参公) 

3.州水土保持环境监测站(事业) 

4.州河湖管理站(事业) 

5.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事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水利局机关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财政保障1人,纳入社保2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水利局机关2017年度收入合计1168.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4.73万元,占总收入的99.70%;其他收入3.5万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对比减少69.1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调减、收回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水利局机关2017年度支出合计118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25万元,占总支出的50.92%;项目支出579.60万元,占总支出的49.08%。与上年对比减少41.16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1.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57万元,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8.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3.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2%;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职责,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9.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1万元。项目具体情况为: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9.82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支出3.0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54.84万元、防汛支出57.02万元、抗旱支出29.7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105.2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水利局机关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7.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1%。与上年对比减少44.67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建议项目支出、机关党建工作经费支出和综合考评奖励支出; 

2.教育支出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职工教育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8%。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985.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4%。主要用于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防汛、抗旱、其他水利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3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主要用于缴纳州水利局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水利局机关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29万元,完成预算的81.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17.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4万元,完成预算的36.5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州水利局机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小于预算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83万元,下降12.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15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5万元,下降2.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53万元,下降51.0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7年无大型接待活动,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15万元,占15.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占58.32%;公务接待费支出9.14万元,占26.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15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1人次,为参加省水利厅组织的以色列农业节水灌溉技术交流团。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7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水政执法、开展河长制工作巡河、质量监督巡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14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接待人次938人。主要用于完成州委、州政府工作任务以及上级水利部门到我州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和县市水利部门到州水利局汇报工作、学习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7年无国外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水利局机关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13万元,增长39.93%,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列入机关运行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州水利局及下属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德宏州水利局资产总额1840.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4.9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1.56%,固定资产1075.6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8.44%。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2.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90.1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67.1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24项,账面原值100.3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40.61 

764.96 

1075.65 

613.23 

91.48 

370.9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27%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德宏州水利局2017年度无重大项目绩效目标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水利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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