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德宏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院创建于1991年,隶属于德宏州水利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德宏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集工程测量、地质勘察、规划、水库、电站、河道治理、灌溉排涝、泵站、水闸、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等涉水有关的项目设计、工程造价、土工试验、施工现场指导及工程咨询等业务于一体的水利专业勘测设计单位。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我院在全州范围先后完成了多件中小型水利工程(水库、河道、灌溉排涝等)规划、测量、勘察和设计工作;完成了多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和水资源论证工作,这些成果均通过水利部或省水利厅组织的专家审查,已实施完成的项目运行效果较好,均发挥了较好的工程效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事业编制53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5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3人,工程师23人,助理工程师6人,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工人9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退休48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16,329,254.95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0,872,073.69元,占总收入的66.59%;事业收入5,232,181.26元,占总收入的32.04%;上级补助收入225,000元, 占总收入的1.37%
收入结构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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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款项 |
名称 |
总收入 |
分项收入 |
比重 |
|
金额 |
金额 |
|||
|
|
合计 |
16,329,254.95 |
16,329,254.95 |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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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收入 |
16,329,254.95 |
10,872,073.69 |
6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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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级补助收入 |
16,329,254.95 |
225,000.00 |
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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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收入 |
16,329,254.95 |
5,232,181.26 |
32.04% |
增减变动主要原因:
2016年我院新开工项目较多,收取了部分前期工作经费,并对原已完工的勘察设计项目进行了欠缴清收工作,收取了部分工程勘察设计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17,183,537.98元,其中:基本支出17,183,537.98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支出结构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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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款项 |
名称 |
总支出 |
分项支出 |
比重 |
|
金额 |
金额 |
|||
|
|
合计 |
17,183,537.98 |
17,183,537.98 |
100.00% |
|
|
基本支出 |
17,183,537.98 |
17,183,537.98 |
100.00% |
|
|
项目支出 |
0 |
0 |
0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支出17,183,537.9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14,802.61元,占总支出的24.53%;商品和服务支出9,212,576.68元,占总支出的53.6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93,948.69元,占总支出的19.75%;其他资本性支出362,210.00元,占总支出的2.11%;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表 单位:元
|
类款项 |
名称 |
总支出 |
分项支出 |
比重 |
|
金额 |
金额 |
|||
|
|
合计 |
17,183,537.98 |
17,183,537.98 |
100.00%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17,183,537.98 |
2,985,061.69 |
17.38% |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7,183,537.98 |
2,985,061.69 |
17.38% |
|
2130308 |
水利前期工作 |
17,183,537.98 |
9,648,864.29 |
56.16% |
|
|
工资福利支出 |
17,183,537.98 |
63,757.61 |
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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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7,183,537.98 |
9,212,576.68 |
53.63% |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7,183,537.98 |
10,320.00 |
0.06% |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17,183,537.98 |
362,210.00 |
2.10% |
|
2130399 |
其他水利支出 |
17,183,537.98 |
4,154,645.00 |
24.16% |
|
|
工资福利支出 |
17,183,537.98 |
4,151,045.00 |
24.15% |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7,183,537.98 |
3600.00 |
0.01%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7,183,537.98 |
394,967.00 |
2.30% |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7,183,537.98 |
394,967.00 |
2.3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67,916.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75%。与上年对比增加2,131,697.00元,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工资的增加以及水利前期工作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267,916.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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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款项 |
名称 |
总支出 |
分项支出 |
比重 |
|
金额 |
金额 |
|||
|
|
合计 |
10,267,916.47 |
10,267,916.47 |
100.00%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10,267,916.47 |
2,985,061.69 |
29.07% |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0,267,916.47 |
2,985,061.69 |
29.07% |
|
2130308 |
水利前期工作 |
10,267,916.47 |
2,733,242.78 |
2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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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支出 |
10,267,916.47 |
63,757.61 |
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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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267,916.47 |
2,421,465.17 |
2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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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0,267,916.47 |
0 |
0% |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10,267,916.47 |
248,020.00 |
2.42% |
|
2130399 |
其他水利支出 |
10,267,916.47 |
4,154,645.00 |
40.46% |
|
|
工资福利支出 |
10,267,916.47 |
4,151,045.00 |
4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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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0,267,916.47 |
3600.00 |
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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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0,267,916.47 |
394,967.00 |
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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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0,267,916.47 |
394,967.00 |
3.85% |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202,000.00元,决算为167,387.65元,完成预算的82.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5,299.65元,完成预算的98.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088.00元,完成预算的71.3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我院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使“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呈逐年降低趋势。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95838.17元,下降36.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7,183.7元,下降52.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655.00万元,下降18.5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2016年,我院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使“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呈逐年降低趋势。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299.65元,占50.96%;公务接待费支出82,088万元,占49.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299.6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5,299.65元。主要用于单位野外勘察设计工作现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我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82,08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2,0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勘察设计发生的接待支出。我院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各业主单位。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我院2016年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院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 德宏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附件: 德宏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 德宏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财政专户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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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