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设施;
(6)指导农村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7)负责防治水土流失;
(8)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9)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工作;
(10)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
(11)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水利部门紧紧围绕建设“沿边特区、开放前沿、美丽德宏”的总目标,坚持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强基础,补短板,进一步统一思想,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内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机关工作纪律,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水利各项工作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稳中有快的良好态势。本年全州共争取到中央、省级资金3.56亿元,争取到各类贷款资金规模达4.58亿元,其中:国家水利建设专项基金0.76亿元、银行贷款3.82亿元,年底已发放到位贷款资金1.39亿元。共完成水利投资8.36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完成计划任务的105.8%。其中:完成基建投资4.62亿元,完成计划任务的102.6%,完成小农水投资3.74亿元,完成计划任务的110.1%。完成农村水电投资1.7亿元,完成计划任务的168.3%。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49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2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5.33平方公里,完成干支渠防渗54公里,建成 “五小水利”工程1.2万件。筹措、整合资金1.44亿元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年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24.43万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为州水利局机关、水利工程管理站(参公)、州水土保持环境监测站(事业)三个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水利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人员43人,其中: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州水利局机关2016年度收入合计1237.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7.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43.42万元,减少21.72%,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州水利局机关2016年度支出合计122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82万元,占总支出的52.77%;项目支出577.19万元,占总支出的47.23%,与上年对比减少389.92万元,减少24.19%,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州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4.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8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3.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88%;离退休人员工资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的41.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州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7.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8.76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减少所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全州水资源保护规划、水资源费征收、防汛系统管理、运行和维护、农田水利建设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州水利局机关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2.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39.92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建议项目、发展与改革及综合绩效考核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4%,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3、 农林水支出935.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5%,主要用于水利行业管理、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州水利局机关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39.12万元,完成预算的75.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45万元,完成预算的75.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67万元,完成预算的74.6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州水利局机关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5.51万元,下降28.3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19万元,下降35.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2万元,下降18.7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运行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5万元,占52.28%;公务接待费支出18.67万元,占47.72%。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5万元。
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等工资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州水利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18.67万元。
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州委、州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水利部门到我州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及基层水利部门来学习、交流,2016年共接待190批次1800人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州水利局机关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09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州水利局机关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州水利局机关资产总额1317.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4.84万元,固定资产1142.8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9.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0.85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123.19万元;新购置办公设备及家具32.34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州水利局机关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60.5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32.95万元;服务类采购金额27.59万元。
3、结余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余158.02万元,本年收入1237.37万元,本年支出1222.01万元,2016年年末结余17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0.93万元,项目支出结余172.45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附件: 州水利局机关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附件: 州水利局机关财政专户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 州水利局机关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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