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州本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8月28日在德宏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德宏州审计局局长 杨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4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德宏州审计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审计厅的领导下,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立足经济监督定位,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对相关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全州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州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着力谋发展、抓改革、促开放,有序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全州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针对上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州审计局持续跟踪督促检查,推动问题整改。截至2025年7月,2023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须立行立改的111个问题整改率达98.20%。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了州级预算执行和州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规范、批复不完整;二是预算指标下达不及时、支出进度慢;三是决算报表编制不实、部分绩效目标未细化;四是州级专项资金设立不规范。
此外,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台账填报不及时;二是2个项目资金执行率低;三是欠拨2个已完工项目资金。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对3个部门202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个部门部分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二是预算编制不完整、预决算差异大。3个部门未将上年结余结转资金纳入年初预算;1个部门未将专项资金80.00万元编入年初预算;1个部门年度预决算数差异大。三是预算执行不严格、决算草案编制不实。3个部门扩大资金使用范围55.08万元,超预算支出35.88万元,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3.19万元;1个部门决算草案年初预算数与预算批复数不符,2个部门应缴未缴存量资金181.29万元。四是内控制度不健全、绩效评价未开展。3个部门内控制度不健全;1个部门2项资金未开展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设定依据不细化。五是监督管理不到位。1个部门对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监督管理不到位;1个部门对烟叶晾房管护费监督管理不到位。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殡葬领域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调查情况
对2022—2024年德宏州殡葬领域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惠民利企政策未落实。5个县(市)惠民殡葬补助资金、一次性抚恤金发放不到位;拖欠21家民营企业殡葬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工程款。二是拨付资金不到位。未及时足额安排、拨付殡葬事业资金。三是资金管理不严格。3个县(市)重复发放23人惠民殡葬补助资金7.30万元;2个殡仪馆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08.35万元等。四是公墓建设运营监管不到位。3个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擅自扩大规模建设;1个骨灰堂建成后闲置、1个殡仪服务站建设长期停工,项目未发挥效益等。
(二)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调查情况
对3个边境县(市)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论证不充分、手续不完备、管理不到位。“一村一方案”计划项目论证不充分、指导性不强,项目库建设内容未实化细化;13个项目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查批准即使用,5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2个县(市)5个项目管理维护不到位等。二是惠民补贴发放不精准、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正常运营。2个县(市)将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纳入边民补助、护林员补助等补贴范围,涉及32.52万元;2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正常运营。三是村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2个县(市)40个抵边村委会未及时收回村集体收益资金;1个县4个抵边村委会白条列支村集体资金等。
(三)全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全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至2023年综合改革政策落实及社有资产运营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综合改革不到位。未对改制后农资企业进行控股;未完成部分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制度机制不健全,未建立社有资产监管、社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等制度及双向考核评价机制。二是违规决策、出借、担保,投资收益存在损失风险。三是社有资产运营不规范、监管不到位。2个社有企业转让收益和销售收入未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9个社有企业未健全内控制度,5个社有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等。
(四)保交楼专项借款审计调查情况
对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宏州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挤占项目实施单位归还的专项借款用于归还借款利息。二是2个项目未办理抵押物登记,专项借款资金回收方案整改事项一直未落实。
三、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对德宏州残疾人康复中心、德宏州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以下简称“三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工程和暂估材料应招标未招标。二是多计工程价款、未缴纳印花税。三是“三馆”建设项目手续不全、暂付款长期挂账。
(二)德宏州人民医院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德宏州人民医院2022年至2024年6月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制度执行不严格。应缴未缴财政资金11.32万元,会计核算不规范、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等。二是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不规范。未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未完成18批次95种药品、医用耗材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任务,部分新入药品、医疗设备采购程序倒置。三是医保资金核算不实。应收医保部门医疗款余额不实,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报销医保费。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对2016—2024年全州义务教育撤并空置学校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制度不健全。4个县(市)教育体育局未建立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二是管理基础薄弱。未对撤并空置学校进行财务清算、资产清查;未对撤并空置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更新。三是资产处置未报批。26所学校资产处置、对外出租(出借)未履行审批程序;71所学校已拆除、损坏、报废的资产未及时报批核销。四是38所学校资产未有效盘活,造成闲置。
此外,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医院财务收支审计等项目,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3个单位资产账实(账账)不符;1个单位未全额上缴财政资产处置收入3.68万元;1个单位对外捐赠资产未经审批;1个单位违规授权2家企业合作开发文创产品并无偿提供场地经营使用。二是超标准配置资产。3个单位及其下属站所超标准配置资产7.67万元。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1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任务未完成。二是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相关补贴发放不精准。
五、审计移送问题线索情况
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德宏州审计局向相关部门发出移送处理书47件,涉及事项86项。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扎实推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不断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精细化水平,强化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促进节约、高效使用财政资金。
(二)深化改革创新,推动任务落实见效。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供销社治理结构、理顺社企关系,健全农村“三资”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惠民补助补贴动态管理机制,规范项目资产后续运营日常监管,切实保障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三)提升管控能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健全完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规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加强对资金分配使用、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群众权益;实施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提高投资效益;强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做到账账、账实、账卡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压实整改责任,标本兼治增效赋能。持续巩固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确保责任落到底、整改抓到位;坚持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一体推进,推动问题标本兼治;着力推动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切实将整改成果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本报告反映的是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州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县市、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州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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