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州本级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12月24日在德宏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德宏州审计局局长 杨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报告2023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
州委、州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促进财经秩序持续向好。一是高位推动,做实整改“下半篇文章”。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管,今年以来州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对审计工作批示44次,其中对审计整改工作批示15次,要求把落实审计整改作为讲政治的具体行动。二是压实责任,督促推动问题真改实改。着力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整改工作格局。德宏州审计局认真落实跟踪督促责任,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整改成果更加明显。三是贯通协同,促进形成整改合力。持续深化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出台了加强巡审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类监督主体合力推动整改,整改合力持续提升。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17日,向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所作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73个单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29个,健全完善制度22项。
(一)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通过预算安排资金、拨付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渠道资金、加强项目支出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等方式整改。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通过建立中长期项目储备库、制定应急预案、上缴财政资金、拨付及兑付资金、调整账务处理等方式整改。
(三)财政专项资金方面的问题。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修改完善管理办法、上缴财政资金、拨付资金、调整账务、向社会公布捐赠资金情况等方式整改。
(四)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方面的问题。通过加强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清退收回、上缴财政资金、安排拨付、归还原渠道资金、核减投资额等方式整改。
(五)国有资产方面的问题。通过补缴税金、建立工作机制、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清退收回、归还原渠道资金、调整账务等方式整改。
三、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需要立行立改的问题整改率达92.31%,需要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按照序时进度正在推进。对需要继续推进整改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制定分步骤整改措施和计划、明确责任,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一是分类处理。对已到期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提出延期申请,加强跟踪督办,推动尽快整改到位;对未到期问题,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抓好整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二是扛牢整改责任。把审计整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确保整改要求不放松、压力传导不衰减。细化整改方案,明确近期和远期整改目标,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三是凝聚整改合力。强化部门间的横向协作以及部门与地区间的纵向联动,加强沟通协作,统筹推动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难点卡点问题,合力推动问题解决。
下一步,州人民政府将认真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和指导,推动整改工作合规到位、扎实有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强化系统施治,推动标本兼治。三是推进贯通协同,形成整改合力。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更好服务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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