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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司法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司法局2025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司法局主要负责统筹全面依法治州工作,承担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个方面职能,形成了“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格局,实现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职责一体、全面贯通。主要表现在:1.中共德宏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司法局,承担中共德宏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具体工作。2.统筹规划政府立法工作,拟定立法规划与计划,承担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或组织起草、审查工作,对政府规章进行备案、解释和立法后评估。3.统筹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州委、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和州政府规范性文件编撰、清理、备案、解释工作。4.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导监督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承担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职责。5.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6.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州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7.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8.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基础法律服务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9.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10.拟订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11.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及资格审核、资格证书管理、入职前培训。12.统筹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负责州委、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全州法律顾问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司法局内设机构不予公开。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不断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认真落实好《德宏州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德宏州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则》。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抓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各项工作,继续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质效,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力度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2)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基层法律服务中心(站)建设,做好以“法律援助扩面提质”专项工作,进一步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司法鉴定“两个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律师行业教育管理,积极引导教育全州律师依法依规履职。
(3)全力推进涉外法治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布局,以同昆明市建立法治保障战略合作为契机,充分借助昆明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平台优势,积极培养本土涉外人才,稳步推进法律服务业对外开放。
(4)持续深入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全面筑牢安全稳定防线。继续压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不断丰富创新普法宣传内容,加大基层普法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做好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以智慧矫正为支撑,持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严格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司法局人员编制数不予公开。在职实有4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950,271.0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300,271.0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65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86,346.16元,增长6.46%,主要原因分析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300,271.06元,其中:本年收入12,300,271.06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00,271.0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36,346.16元,增长3.68%,主要原因分析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950,271.0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300,271.06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0,832.0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5,407.17,增长5.93%,主要原因分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839,438.9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9,061.01元,下降7.50%,主要原因分析是普法宣传、法律顾问、法治政府建设等业务项目预算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功能科目204060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7,629,955.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2.功能科目204060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6,040.00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3.功能科目204060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303,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专项经费。
4.功能科目204060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470,000.00元,主要用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
5.功能科目2040607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120,000.00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专项经费。
6.功能科目2040610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30,0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心理干预培训专项经费。
7.功能科目204061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治建设580,000.00元,主要用于依法治州工作经费、法治政府建设经费、行政复议应诉专项经费、法律顾问经费。
8.功能科目2040699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225,438.99元,主要用于业务装备消耗费、业务维修费等。
9.功能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40,692.4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
10.功能科目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9,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11.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5,981.28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2.功能科目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6,602.40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定期抚恤金。
13.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2.74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4.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行政单位医疗467,078.26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支出。
15.功能科目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177,009.2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574.77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17.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09,485.96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9,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9,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3,498.00元,较上年减少3,202.00元,下降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司法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与上年持平的原因是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司法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0.00元,较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持平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调整优化公务活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司法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7,498.00元,较上年减少3,202.00元,下降3.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498.00元,较上年减少3,202.00元,下降3.1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调整优化公务活动,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度预算未安排本部门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法律援助补贴】指法律援助机构(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按照规定支付给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单位或个人的费用,包括办案补贴、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补贴、法律咨询补贴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司法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47,600.00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加67,276.00元,增长9.89%,主要原因分析在职实有人数增加,日常办公费用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司法局资产总额4,048,293.62元,其中,流动资产127,045.81元,固定资产3,894,652.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6,594.82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400.2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081.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315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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