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人社通〔2023〕46号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有关单位: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部令第50号公布,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现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23〕7号)转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抓学习宣传。《规定》涵盖面广,内容丰富,学习要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和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充分利用报刊、官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展宣传。
二、抓贯彻落实。要严格按照《规定》进一步宽准入、减材料、优服务、提效能。进一步规范日常检查、信用管理等管理手段,维护人力资源市场良好秩序,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切实保障劳动者等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抓行业发展。各单位要以《规定》施行为契机,立足沿边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等重大机遇,统筹规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布展,做强做优德宏州跨境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联系人及电话:肖林军 2926536
附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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