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对州第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7322   作者:  日期:2023/1/9

万永芳代表:

您再次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全州疾控卫生防疫津贴发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经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卫健委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卫生防疫津贴的调整,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单位人员的关心、关爱和重视,州委、州政府也高度重视此次调整工作。2022年8月1日,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赵冬梅、副州长刘毅鹏召集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卫健委、州疾控中心主要领导专题研究调整有关工作。8月19日,经十六届州人民政府1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以《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州疾控中心卫生防疫津贴的批复》(德政复〔2022〕37号)文件,同意州卫健委按照《德宏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津贴实施方案》,对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津贴进行调整。目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卫健委正在抓紧对州疾控中心卫生防疫津贴调整进行审批,同时督促各县市人社、财政、卫健部门抓好落实,并要求将落实情况分别报送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卫健委。

希望您继续对人社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我们会一如既往的贯彻落实工资福利待遇的各项政策规定,确保各项工资待遇得到落实。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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