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增森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立项实施陇川县王子树乡托盘山村托汉小组生产暨入户道路硬化建设项目的提案》(第020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委员取得联系,主动对接交通、陇川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争取政策项目支持。2025年5月22日,党组成员、副局长范旭红同志带队调研面商,并与王子树乡人民政府、村委会等进行了沟通交流,共同研究解决。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请州级职能部门现场调研指导论证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二是请州县相关职能部门指导托盘山村委会、王子树乡政府及时申报项目,并批准项目入库,尽早实施项目建设。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此道路为村内道路,未硬化,雨季对群众出
行带来较大不便。项目符合衔接资金支持范围,可行且必要。项目的实施将持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入库。前期,州农业农村局指导陇川县入库了“陇川县2025年村内道路补短板建设项目”,将王子树乡托盘山村托汉小组村内道路建设纳入建设范围。请王子树乡人民政府会同村委会项目进一步做实项目前期准备,确保资金一到位即可实施。并加强规划设计,处理好改弯切直、放坡、排水等问题,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
二是关于项目资金支持。根据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未入库的项目不得安排财政衔接资金实施,按照责任、权利、资金、任务“四到县”原则,财政衔接资金切块直接下达到县市级,州级农业农村部门没有直接实施项目,不能直接安排资金。下一步,我们将指导陇川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年度资金到位情况,优先安排项目资金保障,确保委员提案得到有效落实。如果项目因资金、政策等原因,项目未能落地,请给予理解。
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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