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2413   作者:  日期:2024/12/11

赵重浩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芒市勐戛镇杨家场村民委员会老缅城村民小组产业道路铺设的建议》(69号)收悉,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第一,关于项目前期调研情况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2024328日,党组成员、副局长范旭红同志带队对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并与芒市农业农村局、勐戛人民政府赵重浩代表进行沟通交流,商讨研究解决办法。经实地调研认为,老缅城村民小组产业道路建设可以较好地解决当地农特产品“运输难”和农户发展产业交通便利等问题,进一步促进农户增收。

第二,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入库工作

勐戛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前期论证工作,一是确保产业道路建设用地有保障,如果存在对生态环境保护造成影响、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建设用地难以保障等情况,不得纳入项目库。二是加强项目绩效分析研判,实事求是测算产业道路项目覆盖的产业和面积,确保项目联农带农成效。三是扎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通过前期调研论证,如项目切实可行,请于20247月前完成村级申报相关条件,并报乡级审核,我们将指导芒市农业农村局和勐戛镇人民政府,将按照程序进行申报、审核、公示公告和入库。

第三,关于项目资金支持

根据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未入库的项目不得安排财政衔接资金实施,按照责任、权利、资金、任务四到县原则,财政衔接资金切块直接下达到县市级,州级农业农村部门没有直接实施项目,不能直接安排资金步,我们将指导芒市农业农村局在项目入库后的基础上,根据年度资金到位情况,优先安排项目资金保障,确保人大代表建议得到有效落实如果项目未能入库,不符合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或者项目用地不能保障等原因,不能安排项目资金,请给予理解。

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

202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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