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农村能源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3562   作者:州农村能源站  日期:2024/9/14

监督索引号53310000632601901000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农村能源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拟定全州农村能源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全州农村能源项目建设、培训;组织全州农村能源项目检查、验收;承担全州农村可再生能源(沼气、太阳能、生物质能等)的研究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12023年全省确定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目标是稳定在87%以上,我州确定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目标是稳定在88%以上,截至1225日,全州农作物秸秆产生量约为86.78万吨,可收集量约为76.846万吨,综合利用量约为68.58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为89.25%。达到省州确定的目标。

2完成2022年国家秸秆资源台账数据的调查和录入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厅的部署,20223月组织全州农村能源系统人员对随机抽取的600户农户和秸秆利用市场主体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调查,将调查数据计算后录入国家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并通过了省级审核,圆满完成了2022年国家秸秆资源台账数据的调查和录入工作。2022年全州农作物秸秆可收集资源量为68.00万吨,综合利用量为60.38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79%。其中:肥料化利用量41.25万吨,占可收集资源量的60.66%;饲料化利用量18.16万吨,占可收集资源量的26.71%;燃料化利用量0.34万吨,占可收集资源量的0.50%;基料化利用量0.17万吨,占可收集资源量的0.25%;原料化利用未开展。

3完成陇川县2021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州级验收工作。627日,由德宏州农业农村局组织,德宏州农村能源站、德宏州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参加,对陇川县2021年实施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州级验收。按照相关要求,对项目建设单位德宏黄金时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购置的1台履带挖机(产品型号XN80-E)和2台秸秆破碎机(产品型号ZYJG-2800c进行实地验收,认为项目按照上报的方案完成了机械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使用任务,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项目档案完整,图、文、表齐全,有专人管理,符合项目建设档案管理要求,通过州级验收。

2.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

1)持续开展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安全责任。20237月省厅确定8项措施开展沼气池畜禽粪污收集池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专项行动。截至1231全州累计排查沼气设施37270/其中:户用沼气池37229户(正常使用5550户、闲置1021户、报废21465),排查数占2021年底户用沼气池统计数量36916户的100.85%,沼气工程41座(2023年瑞丽新建2座),排查完成率100.00%;累计发现存在问题沼气设施10579/其中:问题户用沼气池10550户,问题沼气工程29座;累计整治完成沼气设施6919/座,其中:整治完成户用沼气池6911户,占问题户用沼气池10550户的65.51%,整治完成沼气工程8座,占问题沼气工程29座的27.59%;累计批准报废沼气设施21477/其中:批准报废户用沼气池21465户,占排查37229户的57.66%,批准报废沼气工程12座,占排查41座的29.27%

2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省、州制定的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月”活动。一是参与全州农业“安全生产月”启动视频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德宏州73项具体措施、德宏州农业农村局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方案和省、州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到乡镇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16场,发放沼气安全生产处置宣传资料858份,受众达800多人次

3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截至1231州农村能源站在局安委会和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先后3到各县市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实地抽查了24大中型沼气设施34户户用沼气池,对正常使用、闲置、报废三种户用沼气类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告知了企业业主和农户,提出整改意见。针对各县市行业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中存在的不足,要求各县市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与县市安委会工作对接,坚持底线思维,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好行业部门的指导、监管职责。同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企业业主和农村沼气用户的安全意识和科学管护水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用户安全意识。州县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要求,加强沼气池安全防范宣传培训教育工作,通过向村民发放沼气池安全管理明白卡、挂图、告知书、环保袋等宣传资料,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全面提升群众知晓率、认知面,不断提高企业业主和农村沼气用户的安全意识和沼气科学管护水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放户用沼气安全使用管理挂图36989份,沼气设施安全生产告知书29229份,沼气设施安全管理使用明白卡8287二是组织农村沼气安全隐患排查业务暨警示教育培训100(其中:州级培训3期,县级培训97期),宣传培训人数4844人次,召开群众大会宣传沼气设施安全知识176期,宣传受益人数8510人次;三是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71,宣传受众学生人数53561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农村能源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农村能源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农村能源站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农村能源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72.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1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78万元,下降8.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78万元,下降8.58%;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单位20234月在职转退休1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农村能源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7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4.6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59万元),占总支出的93.20%;项目支出4.91元,占总支出的6.8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78万元,下降8.5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36万元,下降12.21%;项目支出增加2.58万元,增长110.73%;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20234月本单位退休1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2023年项目申请、批复数额增加,农村能源项目支出资金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农村能源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2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农村能源站完成农村能源建设项目任务完成,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4.9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办公费支出1.1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日常办公用品购买;

2.培训费支出1.6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3期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培训中的伙食费、住宿费、材料费支出。

3.差旅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能源安全生产督导服务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4.资本性支出1.1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办公用品采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农村能源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6.78万元,下降8.58%。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转退休1人,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3%。主要用于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52万元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10万元(公用经费)、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84万元(人员经费)、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6万元(人员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1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0.98万元、2101199其他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5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0%,主要用于2130104事业运行5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6万元(人员经费:43.97万元、公用经费:2.59完成元)、项目支出4.91万元(办公经费:1.11万元、差旅费1.00万元、培训费1.67万元、资本性支出1.13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4.44元(其中:人员支出4.44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农村能源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农村能源站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农村能源站资产总额4.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37万元,固定资产3.9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3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0000632601901111

[附件: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2023年德宏州农村能源站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2023年德宏州农村能源站决算公开表

文章来源:州农村能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