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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畹町经济开发区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证兽药经营行业质量安全,维护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德宏州农业局《关于2016年第七批假兽药查处活动文件的通知》(德农发[2016]248号)文件要求,瑞丽市农业局畹町动物卫生监督所于2016年8月19日3名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兽药经营户、畜禽规模养殖场兽药经营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在监督检查中严格按照文件所列内容对兽药的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及GMP认证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经过对2个兽药经营户、3个畜禽规模养殖场检查,没有发现经营(德农发[2016]248号)文件所列的第七批假兽药的情况,也没有检查到销售其它三无产品和过期劣质兽药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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