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农垦局

中共德宏州农垦局党组关于印发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4883   作者:薛红文  日期:2023/1/20

局属各科室、党总支部:

现将《德宏州农垦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德宏州农垦局党组

2022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德宏州农垦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新闻发布,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部门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主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我局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局主要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的联络员由人事教育科科长担任。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新闻发言人代表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可公开传播的政务信息,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提高我局工作透明度,加强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争取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一)新闻发言人是局发布新闻信息的责任人,应根据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系统地做好全局新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主动引导好舆论导向。其他人员未经新闻发言人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新闻信息。

(二)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通报我局重大举措、重要活动和突发事件,拟定相应的宣传口径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其内容和口径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必要时应请示上级部门。

(四)建立局新闻预警和舆情监控机制,研究、掌握舆论导向及有关情况报道,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州外媒体采访时,及时报备州委宣传部及州委网信办。

(五)在上级部门统一指导下,做好外地记者到我局采访的接待工作。

(六)做好州委、州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涉及本部门的发布内容。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的主要形式

(一)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发布新闻信息。

(二)通过互联网发布新闻信息。

(三)通过书面形式发布新闻通稿。

(四)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四、新闻发布会的时间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

五、新闻发布会的内容

(一)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三)涉及我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四)工作中涉及全的重要事项。

(五)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六、新闻发布会的审批与管理

(一)新闻发布会由人事教育科统一安排,召开前须向委宣传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行。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的确定,可由局人事教育科根据局阶段性工作特点和需要直接提出。

(三)全局性工作的新闻发布会,根据局有关会议决议或局长批示进行;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按照上级部门和委宣传部的有关规定审批。

七、新闻发布会的组织

(一)人事教育科负责统筹管理、监督指导本局的新闻发布会工作,包括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和社会舆论的反应以及会务工作等。新闻发布内容涉及到的有关业务科室协助负责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

(二)协助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业务科室,应当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3000字,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背景材料,介绍与发布会内容有关的情况,为新闻发布稿的补充材料;

3.主持词,介绍发布会主题、简要背景、发布人、议程等内容;

4.其他宣传材料或光盘等电子产品。

(三)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必要时也可邀请上级领导或有关方面负责人发布新闻。

八、新闻发布会纪律

(一)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新闻发布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接受媒体采访由人事教育科统一进行登记和安排,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

(三)未经授权,任何个人不得以单位、部门和公职身份擅自发布信息或接受记者采访。对外发布的新闻稿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政务公开和保密审查。

九、其他

本制度由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德宏州农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