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场管委、局属各科室:
《德宏州农垦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垦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局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宏州农垦局
2018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切实做好垦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垦区生态环境,根据《德宏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7〕68号)文件精神,结合垦区实际,现就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随着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的不断提高和推广应用,秸秆作为肥料、饲料、工业原料、燃料和食用菌基料的产业化利用得到较快发展。推动了秸秆商品化和资源化,实现了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促进了职工群众增收。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农场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实施美丽德宏的重要举措。
部分地区秸秆随意丢弃和焚烧现象屡禁不止,不仅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加重了大气环境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并且改变了土壤物理性状,加重了土壤板结,造成农田质量下降。加快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既是建设美丽德宏的重要内容,又是当前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有效措施。
(三)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秸秆是重要的农副产品,是不可多得的可再生资源。从秸秆综合利用发展的前景来看,采取秸秆直接还田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不仅能实现秸秆的多层次利用,带动农牧链式融合,促进种植业和养殖业发展,而且可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垦区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强化宣传,严格执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突出政策引导,推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新途径,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的目标,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到2020年垦区(甘蔗、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85%以上。
三、强化秸秆禁烧工作综合管理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各农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农场、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生产队(居民小组)三级秸秆禁烧责任防控体系,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部门、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生产队(居民小组),落实到人、到地块,消除工作盲区和死角,做到每个地块有人盯、有人守、有人管,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二)严禁“第一把火”。
对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蓄意焚烧、恶意纵火、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按照网格化管理责任制要求,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在禁烧重点时间段燃烧“第一把火”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全力形成秸秆禁烧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巡查监管。
各农场要加强防控监管,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农场管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生产队(居民小组)、生产队(居民小组)管户、户管田,以农场为单位、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基础、生产队(居民小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督查与问责机制。定期向州局汇报督查巡查的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监管力度。
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一)推广秸秆还田技术。
推广秸秆快速腐熟还田技术,引导、指导职工因地制宜采取机械化粉碎还田;加强农机作业管理,严格落实割茬限高和切茬限长要求,提升耕地质量,保证还田效果。
(二)推广秸秆回收再利用技术。
积极推广应用秸秆青(黄)贮等多种秸秆饲料化应用技术,引导发动职工群众发展养殖业,逐步提升秸秆饲料的应用范围;引导动员职工群众利用秸秆种植食用菌,探索和推广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和炭化技术,秸秆作轻质板材、包装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等技术,不断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成立垦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州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农垦局项目管理科。各农场要相应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报州农垦局。
各农场要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知晓率,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好经验、好典型,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和禁烧的自觉性,做到宣传教育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要深入到每家每户、田间地头,跟职工群众宣讲政策,引导职工群众自觉树立“不敢烧”“不愿烧”和“舍不得烧”的意识。
(二)加大督查,强化责任追究。
州农垦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将在甘蔗砍收、水稻收获期间开展督导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各农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要分工负责,定期开展督查检查活动,要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据相关规定,报环保执法部门给予处罚,坚决控制第一把火,重罚前3例。
各农场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督查巡查制度,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究”的原则,始终保持严查重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出现大面积焚烧现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做好工作总结,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各农场要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每月26日前将开展的工作情况及时报州农垦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124854,邮箱:dhnkjhfz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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