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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社会稳定工作,维护边疆团结安宁,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5.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分析德宏州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我州少数民族加快发展,参与协调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6.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8.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9.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0.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宗教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11.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支持、帮助宗教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开展民族宗教方面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2.指导县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和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对我州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等非法、违法活动。做好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协助县市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和示范创建科、经济发展科、社会事业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指导科、研究科、宗教一科、宗教二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学以致用,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工作安排,努力把德宏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三是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细则,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化纠治“四风”问题,树立民族宗教干部的清新形象。四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持续开展“躺平式”干部整治,着力建强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族宗教干部队伍。五是坚持党建引领,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聚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州创建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基层宗教治理等重点工作,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999306.5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999306.5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265995.83元,降低63.67%,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数较2023年减少5人,减少德宏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专项资金10000000.00元,减少抢救傣族古文字经费1000000.00元,减少自有资金收入预算3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999306.58元,其中:本年收入6999306.58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99306.5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965995.83元,降低63.09%,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数较2023年减少5人,减少德宏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专项资金10000000.00元,减少抢救傣族古文字经费100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99306.5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999306.58元,其中:基本支出4581277.0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7401.65元,降低13.3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5人,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418029.5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258594.18元,降低82.32%,主要原因是减少德宏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专项资金10000000.00元,减少抢救傣族古文字经费100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功能科目2012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3172584.5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
2.功能科目20123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民族工作专项1555000.00元,主要用于民族宗教工作经费、五个州级民族学会工作经费;
3.功能科目20123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其他民族事务支出6608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驻会人员生活补助和《阿昌族大辞典》编撰资金;
4.功能科目20701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643029.57元,主要用于归还中国景颇族国际目瑙纵歌文化园建设项目贷款利息;
5.功能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30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6.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7422.88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5.64元,主要用于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8.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81415.05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功能科目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9300.57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10.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342.79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1.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74755.56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536.0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536.06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5000.00元,较上年减少36900.00元,下降27.9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4000.00元,较上年减少21700.00元,下降28.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400人次。
减少原因主要是始终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非必要不接待,压缩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1000.00元,较上年减少15200.00元,下降27.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000.00元,较上年减少15200.00元,下降27.0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主要是宗教团体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单位公车维修费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度预算未安排本部门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515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686.00元,降低11.7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5人,公用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会经费、福利费、水费、电费、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785244.26元,其中,流动资产103671.45元,固定资产1681288.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83.95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740.1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6322.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30800111
[附件: 州民宗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2024020503332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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