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州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督查评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州民族宗教2022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圆满完成2022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州民族宗教局成立了由州民族宗教局党组书记、局长段生平为组长,副局长何勒定、孟宏山、谷学平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办公室,谷学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张程兼任。办理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负主责、办公室总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严格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办理
(一)接收及交办。
1.人大建议案4件:
(1)关于进一步推进德宏州景颇族国际目瑙纵歌文化后期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的建议(人大建议61号),请社会事业科办理;
(2)关于葫芦丝吹响的地方龚全国故居及葫芦丝传习所修缮建设的建议(人大建议75号),请社会事业科办理;
(3)关于将佤族列为德宏世居少数民族的建议(人大建议93号),请法规科办理;
(4)关于帮助保护傈僳族文化的建议(人大建议203号),请社会事业科办理;
2.政协提案11件,其中州民族宗教局主答8件:
(1)关于梁河县九保乡勐宋村上下白路头自然村民族文化传习所建设缺口资金的提案(大会030号),请社会事业科办理;
(2)关于进一步加强德昂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的提案(大会091号),请社会事业科办理;
(3)关于解决宗教场所“双暂停一延迟”措施教职人员生活的提案(大会103号),请宗教一科二科办理;
(4)关于加强爱国爱教中青年教职人员培养推动德宏基督教中国化的提案(大会134号),请宗教一科二科办理;
(5)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传承优秀民族文化的提案(大会144号),请监督检查和示范创建科办理;
(6)关于疫情期间解决宗教场所及教职人员生活困难问题的提案(大会178号),请宗教一科二科办理;
(7)关于德宏傈僳族语(文)流失严重问题的提案(大会212号),请民语科办理;
(8)关于深度挖掘和高效宣传发展德昂族等特少数民族文化 提升中华文化向心力的提案(闭会006号),请社会事业科办理。
3.协助答复3件。
(1)关于加强我州傣族文字保护和推广的提案(大会120号),主答州教育体育局;请民语科办理;
(2)关于传承和保护傣族语言文字的提案(大会163号),主答州教育体育局;请民语科办理;
(3)关于加强傣语傣文培训班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大会198号)主答州文化和旅游局,请民语科办理;
(二)组织。一是召开党组会议。5月19日在第7次党组会议上研究并通过提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三)调研。各承办科室接到提案后,克服疫情防控边境值守等困难,采取多种方式分别以目标为导向、问题为导向、结果为导向,对提案所提问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将办理工作与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比如,6月8日,州民族宗教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勒定带队到梁河县芒东乡调研,与州人大代表郝其林同志座谈,深入龚全国故居了解情况,最后,在汇报局党组同意后,州民族宗教局安排5万元用于龚全国故居及葫芦丝传习所修缮建设。
(四)协商。各科室坚持“先协商、后答复”原则,做到办前了解实情、办中商讨对策、办后征询意见,及时通报进度、回访交流、深入沟通,不断提高提案者的满意度。各承办科室要主动联系协调协办单位,确保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答复的完整性;协办提案的承办科室要在接收建议提案后1个月内将办理意见提交主办单位,并积极配合开展调研、协商等工作。
(五)答复。各承办科室在充分调研、协商满意、认真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规范的复文格式《州政协提案复文格式》要求,以正式函件将办理情况逐件答复提案者,所有提案均于2022年9月13日前办理答复完毕。
2022年,根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州民族宗教局共安排24万元,完成龚全国故居及葫芦丝传习所修缮、上下白路头民族文化传习所及德宏州首个射弩基地建设。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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