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

对州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26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3572   作者:  日期:2025/6/12

尊敬的杨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德宏州非保护地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与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第012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州林草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建议办理作为汇聚公众智慧和社会力量,推动全州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举措。按照五级责任制五定要求,层层压实建议办理责任。为提升建议办理质效,州林草局分管领导及时召集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认真研究,准确把握建议答复重点,积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主动对接州农业农村局,搞清水生动物的保护情况,主动创造条件推动代表建议逐条落实,及时联系代表面商沟通。结合全州濒危物种保护工作实际,与代表就全州非保护地濒危物种保护与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和行动计划,形成一致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针对加强非保护地濒危物种保护与社区可持续发展,代表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建议:一是关于开展德宏州非保护地濒危物种保护行动计划调查研究的建议。二是关于制定全州非保护地范围内OECMs网络建设及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行动方案制定的建议。三是关于加强德宏州非保护地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与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立法工作的建议。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加强全州非保护地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与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和完善以濒危物种保护为主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提升全州公众保护意识,推进全民积极参与,提高全州生物多样保护成效有建设性作用和积极意义。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党的二十大以来,州林草局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创新思路、主动作为、真抓实干,不断加强和完善以自然保护地、原生境保护点就地保护为主,以收容救护中心、植物园、珍稀濒危植物繁育基地等迁地保护为辅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综合保护率由2021年度的92.39%提升至目前的95.02%,全州濒危物种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关于开展德宏州非保护地濒危物种保护行动计划调查研究的建议。

濒危物种保护调查研究和评估分析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国家、省对濒危物种实行分级分类保护,既要全盘统筹考虑,又要区分调查研究的重点区域和优先领域;近年来,国家、省、州编制印发了系列涉及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的规划或方案,例如《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建设方案(2023-2030年)》《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规划(2023—2030年)》《极度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一种一策实施方案》《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4—2030)》等,德宏州也在编制《德宏州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4—2030)》等,在有关规划或方案中均明确了保护重点任务。2022年以来,德宏州持续向省级林长报告请求省级立项支持德宏州开展野生动植物本底资源调查等基础工作;当前,国家、省在濒危物种保护方面侧重支持物种的拯救保护,在自然保护地外开展系统的濒危物种保护情况评估分析等工作申请项目经费支持较为困难。

为强化珍稀濒危物种拯救保护工作,林草系统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以小切口入手,针对性申报实施单一物种拯救保护项目,逐步对德宏州分布的珍稀濒危物种采取保护措施。2020年以来,德宏州林草系统向上级申请实施珍稀濒危物种拯救保护项目26个,争取项目资金4600余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对珍稀濒危物种开展资源调查监测、栖息地保护修复、收容救护(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人工繁育、野化放归等工作。一是强化就地保护。在国家和省级林草部门指导下,德宏州林草系统编制了《德宏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建立起了以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以盈江国家湿地公园、梁河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陇川章凤国家森林公园和瑞丽江大盈江自然风景名胜区为补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设立萼翅藤、滇桐、斜翼、瑞丽芭蕉、云南蓝果树等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点7个。根据调查统计,德宏州分布的394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中有373种分布在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占比94.68%,绝大部分的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得到了有效保护。二是开展资源调查监测工作。对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云豹、穿山甲、蜂猴、马来熊、犀鸟、绿孔雀、云南娑罗双、滇藏榄、长蕊木兰、瑞丽芭蕉、征益木、兰科植物等珍稀濒危物种开展资源调查监测;摸清了德宏分布的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种群有29群,数量95—110只;通过红外相机记录到云豹野外活动23次;在全州范围内确定了83个犀鸟分布点位,发现26个犀鸟巢穴,初步判定分布的双角犀鸟数量为81只,花冠皱盔犀鸟数量为77只,冠斑犀鸟数量为65只,棕颈犀鸟数量为10只,并设计安装犀鸟人工巢20个,在野外安装的犀鸟人工巢成功入巢并繁育犀鸟1只;在铜壁关保护区开展秘境之眼红外相机监测和德宏珍稀野生动物智慧在线观测系统远程视频监测,收集了大量的监测数据,记录了珍贵的野生动物生活画面;农业农村部门持续在大盈江、龙江等重点水域开展渔业资源与环境调查,组织5县市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调查养殖场(户)761个次,普查新品种549种,引进种19种、原种162种、其他32种。三是强化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保护修复。对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犀鸟开展了栖息地保护修复工作,修复高黎贡白眉长臂猿栖息地407亩、种植旱冬瓜1.8万株、三叶木通0.8万株,修复犀鸟栖息地300亩;申报实施铜壁关自然保护区候鸟关键栖息地保护修复项目,申请到中央预算内投资1560万元;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开展鱼类栖息地保护区划定,划定鱼类栖息地5段。四是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和野生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护、人工扩繁。收集珍稀濒危植物种子、枝条等繁殖材料218份,包括云南蓝果树、云南娑罗双等珍稀濒危野生植物23种;建成德宏州珍贵树种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642亩,收集保存46种珍贵树种;建成热带珍贵树种种质资源库云南德宏分库40亩,收集保存15种热带珍贵树种种质资源,含从东南亚收集交趾黄檀、坡垒等67个种源家系2000余株;建成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繁育圃5亩,繁育珍稀濒危植物20余种;持续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2024年共收容救护动物172批次227只,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25只,放归救护的野生动物96只;农业农村部门科学建立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救护基地,开展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2024年在龙江电站库区、麻栗坝水库、芒市孔雀湖等自然河流及湖泊水库增殖放流土著鱼墨头鱼、南方裂腹鱼等109.06万尾,放流资金173.6万元。五是持续实施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有效防控野生动物肇事危害,减轻群众的损失,2020年以来通过购买公众责任保险对4462起野生动物肇事案件进行理赔481.3万元,4462户农户受益,保障了群众合法利益。

通过实施有关拯救保护项目,总结出非保护地濒危物种保护典型案例,如:盈江石梯观鸟产业发展,芒市中缅灰叶猴、高黎贡白眉长臂猿、河燕鸥栖息地保护等。其中,苏典乡高黎贡白眉长臂猿栖息地保护和芒市芒杏河中缅灰叶猴公益保护地成为中国潜力OECMs入围案例;盈江石梯观鸟产业成为基层实践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成功经验得到国家层面的肯定。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开展全州濒危物种本底资源调查,逐步准确掌握濒危物种全州分布和保护情况,在一种一策实施方案的指导下,积极多方争取项目经费支持,逐步探索开展全州非保护地濒危物种保护调查研究。

(二)关于制定全州非保护地范围内OECMs网络建设及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行动方案的建议。

国家对濒危物种实行分级保护,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积极承担野生动植物保护主体责任,在已经开展的就地保护实践工作的基础上,有序引导社会力量依法开展州非保护地濒危物种调查研究,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研究和探讨非保护地濒危物种保护与促进社区发展的有效措施,通过充分论证,逐步构建符合中国国情、切合地方发展实际的非保护地范围内OECMs网络建设及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行动方案。近年来,芒市和盈江县的职能部门积极推动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非保护地保护小区建设、观鸟赏猴以及河燕鸥、长臂猿社区保护模式,积极探索公益治理、社区治理等OECMs措施,取得了一些初步经验和建设成效。目前,我们正在组织梳理这些经验和成效,进一步总结和完善,为编制全州非保护地范围内OECMs网络建设及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行动方案提供借鉴。

(三)关于加强德宏州非保护地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与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立法工作的建议。

为加强鸟类资源保护,维护全州生物多样性,促进野生鸟类重要栖息地周边社区的可持续发展。2023年,州人大常委会启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野生鸟类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研究,通过多次深入调研盈江石梯观鸟生态旅游发展情况,走访盈江观鸟协会和生态保护志愿者。在省级林草部门的指导下,州林草局协助完成条例起草、意见征询、立法听证。2024327日,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审查批准,于同年51日颁布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规范我州观鸟产业发展,加强野生鸟类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我们将认真分析、总结借鉴《条例》制定颁布实施的成功经验,积极创造条件,有序推动非保护地濒危物种保护与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立法。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扎实推进全州非保护地濒危物种保护与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健康运行,实现保护与发展双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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